本報6月12日熱線消息 (見習記者 賈蔚然)“好了,稱好了,3斤30塊錢。”“什麼3斤,明明就是2斤麼,行啦,給你20塊錢。”“那咋行了,你自己看看這秤,是不是3斤?”“我知道,你們的秤都作假了。”……今日15時許,在省城北張小區,一名攤主和一名顧客因為水果斤數發生爭執。看顧客太橫,協商不來,攤主趕緊報了警,顧客隨之倉皇而逃。“櫻桃便宜賣啦啊,10塊一斤,新鮮的水果啊。”今日下午,在北張小區,一位水果攤販不停叫賣著,路過此地的一名男子聽到后,便問攤販要了一個塑料袋挑起水果。嘴裡還一直嘟囔著“一點都不新鮮,個頭咋都這麼小了。”攤販回應道“這是新鮮的,好吃著呢。”“行啦,給我稱稱。”顧客把櫻桃遞給攤販。“3斤多一點,就算3斤吧,30塊錢。”攤販說道。顧客卻堅決不承認,硬說是2斤,要給20元,說是攤販的秤給的不夠。攤販讓顧客自己看,可顧客還是不相信。“你不相信我的秤,那就讓旁邊那家賣水果的再給你稱稱。”攤販拿起水果就要往旁邊水果攤走,顧客大聲一喝“不用去你那兒稱,你們都是一伙兒的。就是2斤,給你20塊錢,快點給我拿上。”
旁邊一位居民走過來說,“這個小伙子每次給的斤數都夠著了,放心哇,他要缺斤少兩的,我們也不會總在他這兒買。”說罷,拿起櫻桃掂量起來。顧客好像特別不耐煩,還點了根煙抽了起來。對著居民直吐煙,居民說他,他回了一句,“你嫌嗆就別在這裡杵的啊”,居民憤憤而去。
攤販見顧客氣勢洶洶,態度也不友好,肯定是協商不成了,隨即撥打了110。挂了電話沒一會兒,顧客啥也沒拿悄悄離去,攤販趕緊撤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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