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人行道還給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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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道本是方便行人出行的專用道路,但實際生活中,違規佔用人行道的現象屢見不鮮,給行人出行帶來極大地不便,造成安全隱患的同時也損害了市容市貌。因此,聚焦人行道治理,將人行道歸還行人已是勢在必行。
  在太原市迎澤區建設南路的一個十字路口,當綠燈亮起時,行人與電動車交織在斑馬線上,這些電動車不僅違規使用人行橫道,更是行色匆匆,絲毫不避讓行人。一位正在等綠燈的王女士對筆者說:“這條斑馬線上經常有電動車的身影,每次過馬路都感覺不太踏實,生怕被電動車蹭倒。”除人行橫道外,馬路兩側的人行道被違規佔用的情形也不在少數。小店區平陽路平陽商貿城外,一眾小商小販一到傍晚便在人行道上擺攤做起了生意,行人路過需側著身子或繞路才可以通過,很大程度上阻礙了行人暢通出行,影響了市容市貌。
  此外,人行道上違規停放汽車的行為也比比皆是,如此“龐然大物”將人行道佔得毫無縫隙,行人隻得被迫從非機動車道通行,如此一來便形成了安全隱患。不僅如此,一些共享單車的停放點往往設置在人行道上,甚至為了設置共享單車停放點,不惜將盲道改道,讓原本筆直的盲道七拐八拐,讓本就出行不便的視障群體在出行時更加困難重重。
  總之,要想治理好人行道亂象,政府和相關執法部門應加強對違規停車和佔道經營的管理和執法力度,還要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充分考慮人行道的需求和布局,提高人行道的舒適度和安全性,同時可以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規行為,共同維護人行道的正常使用秩序。隻有各方積極配合,才能真正做到將人行道歸還行人,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文明程度。

趙彤

(責編:劉洋、劉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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