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光約談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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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委網信辦、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徐匯區委網信辦、黃浦區委網信辦,依法約談3家企業,要求星巴克、Shake Shack、天泰餐廳針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行為進行全面整改,切實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值得關注的是,此番約談並非防范性,而是在既成事實后。何以至此?按3家企業負責人的說法,是由於對《個人信息保護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規定理解不到位導致的,下一步,將按照約談要求,積極配合監管部門,舉一反三開展自查整改。
  這樣的說辭未免牽強附會,更有大事化小,借此推卸責任之嫌。道理在於,商家對法律規定理解不到位在所難免,但怎麼會3家企業都是通過過度收集個人信息,進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呢?更主要的是,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並非小事,而是種明晃晃的違法違規,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大事,是為相關法律法規所不容、理當受到處罰的,怎麼能通過約談了事?
  其實,類似的約談不是一二。面對市場經濟環境中發生的很多違法違規問題或行為,使用諸如“約談”這樣的指導性方法,這不禁令人對屬地的消費環境唏噓。雖然這樣的方法在具體的時間節點或特定的事件上能夠發揮一些作用,但並不能持之以恆。上述3家企業被約談了,那麼此后其他商家違法違規了怎麼辦?是不是還要如法炮制、繼續約談?
  網友說得好,如果約談管用,還要法律做甚!這盡管有點片面,卻是不無道理。無論保護個人信息還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約談不過是既難以治標更難以治本的權宜之計,不能依賴約談。不管是商家也好,平台也好,如果在過往的促銷劣跡出現后,監管部門、執法機關能夠依法依規給予違法違規者以懲戒,讓其付出比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大的代價,他們就不會再侵害消費者的權益。

張國棟

(責編:李琳、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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