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動圖表情包侵權嗎?答案來了
轉發動圖表情包侵權嗎?答案來了
近日,上海楊浦區法院判決某公司因擅自傳播《大話西游》動圖表情包賠償5500元,引發不少習慣使用動圖表情包的用戶疑問:隨手轉發動圖表情包會侵權嗎?
看似隨意轉發動圖或表情包的行為,實則可能觸及著作權與肖像權法律紅線。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付繼存表示,判斷轉發動圖或表情包是否侵權,需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如動圖或表情包是否具有獨創性表達,是否獲得合法授權,或者是否存在無需授權的法定事由等。
從著作權的角度來看,截取影視作品的場景或片段形成的動圖或表情包,仍然是影視作品的一部分。在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未屆滿時,除部分情況外,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轉發這些動圖或表情包,便侵犯了影視作品的著作權。此外,若轉發的動圖或表情包包含自然人的肖像、且能夠識別特定自然人,轉發行為還可能侵犯肖像權,除非獲得肖像權人許可,或者符合法定例外事由。
付繼存介紹,電影、電視劇等影視作品動圖構成合理使用要符合特定情形,主要包括個人使用、適當引用、新聞報道、課堂教學或科學研究等。
對於這些合理使用情形,隻有在適當引用、新聞報道時,影視作品的動圖或表情包可以被依法公開傳播,其他行為都不能涉及公開傳播。付繼存舉例說,在課堂教學中使用影視作品動圖,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但一旦在網絡平台傳播,就不再屬於合理使用﹔在微信私人聊天時使用影視作品動圖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但若對外轉載,同樣不再屬於合理使用。
當前很多用戶喜歡對影視作品進行二次加工創作,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侵權風險不容忽視。付繼存表示,用戶在對影視作品進行二次加工創作時,要從使用素材和使用行為兩方面注意侵權的可能性和賠償責任的大小。
使用素材方面,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未屆滿的影視作品的截圖、動圖等內容,通常受著作權法保護。使用行為方面,二次加工創作的合法性要從使用目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效果等方面來判斷。如果二次加工創作成果與原影視作品仍具有較大的市場替代性,構成侵權的風險就較大。同時,對二次加工創作成果的后續使用行為,用戶也需謹慎。如果是微信私人聊天這種私人交往中的使用,無論是直接使用影視作品截圖或動圖,還是使用二次加工創作的影視作品截圖或動圖,通常不會構成侵權。
針對上述侵權風險,付繼存建議,一是合法採購,使用影視作品進行二次加工創作時,要從著作權人處獲得使用許可,尤其要明確是否允許改編、是否放棄或限制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行使、是否允許后續的商業使用﹔二是創作引領,二次加工創作要按照合理使用所要求的使用目的、使用方式與使用效果,在使用原影視作品的同時投入足夠且合理的獨創性表達﹔三是管控傳播,使用影視作品進行二次加工創作確實可能構成合理使用,但是超出合理使用的傳播行為,仍然構成侵權。對於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應通過技術措施限制傳播范圍,避免衍生侵權風險。(經濟日報 記者 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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