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AI批量發騷擾短信 一名在校大學生被抓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網絡熱點

時 間
/
分 享
評 論

AI技術勿濫用,法律紅線不可越。網警依法打擊1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

Ai技術勿濫用

網絡施暴不可為

當你在用Ai代碼寫論文

用算法優化實驗時

可曾想過

這項技術若被惡意利用

會成為刺向他人隱私的

“數字利刃”?

在互聯網高度普及的當下,大學生作為網絡世界的活躍群體,本應是網絡文明的傳播者,然而,卻有極個別同學因法律意識淡薄,陷入了網絡犯罪的深淵。

當好奇心越過了法律紅線

當Ai成為了犯罪的“外挂”

典型案例

近日,公安網安部門偵破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取兩萬余條學生個人信息,后利用Ai技術向其中的兩千余名學生發送騷擾短信。

犯罪嫌疑人胡某是一名在校大學生,非法入侵了學校某系統並獲取兩萬余條該校學生個人信息。

為尋求刺激、炫耀技術,胡某通過之前發現的某小程序存在的技術漏洞,利用Ai編寫程序,把其中盜取的上千余名學生的手機號碼在該小程序上批量注冊賬戶,后將短信驗証碼篡改為淫穢內容發送至學生本人,對其進行短信騷擾。

目前,犯罪嫌疑人對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供認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警普法

01《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02《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0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Ai技術本為造福人類

而非犯罪的“幫凶”!

真正的技術高手不是

在暗處竊取信息的“黑客”

不偷窺他人隱私

不利用技術作惡

網絡空間有跡可循

屏幕后的黑手終究難逃法網!

(責編:王丹、馬雲梅)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