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攝像頭亂裝亂用 新政如何更好落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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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4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關的規范和規定怎麼更好地去落地執行?如何在滿足公共安全需求的同時,更加保護好個人信息?《新聞1+1》連線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王磊,帶來分析解讀。

哪些公共區域可以安裝攝像頭?

此次《條例》,嚴格限定了攝像頭的安裝目的,杜絕不必要的圖像採集設備﹔也嚴格限定了建設主體,避免無關人員和單位想裝就裝。

在可以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系統方面,明確了四大類:人員聚集場所,交通樞紐,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的服務區,細分的場景比如有常見的商貿中心、旅游景區、醫療機構、公園、鐵路汽車客運站等。

《條例》有什麼針對性?

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磊:《條例》的適用,為公共領域裡面的圖像以及圖像信息系統的採集,立了一個非常好的規矩。誰建設,誰就來負責。一些領域和場所,實際上是有公共安全的屬性在。同時,在拍攝的過程中又會涉及一些人臉信息、個人信息的隱私內容,所以《條例》把從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管提到了源頭上,在建設階段就進行了治理和規制。

同時,《條例》明確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系統,不是說誰想裝就可以裝,裝的過程要符合備案的條件。對於不再履行相關條例要求的情況下,我們實際上可以進行一些相關處罰,比如說沒收設備。

公共區域裝攝像頭,必須告知民眾

《條例》規定了,安裝攝像頭的地方,必須向民眾告知這裡有監控。未設置顯著提示標志的,要由公安機關來責令改正。

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磊:公共安全領域的視頻採集系統,如果存在沒有經過備案,或者沒有標注相關標志的情況,可以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要求他進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有對應的處罰措施。如果涉及偷拍,或者其他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還會有刑法來對他進行規制。

源頭治理偷拍,公共安全屬性是前提

對於賓館民宿裝攝像頭的偷拍問題,過去是有偷拍行為才能處罰,現在《條例》規定,隻要裝了就可以罰。

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磊:在一些隱私領域或者私密屬性更強的領域,是不允許安裝攝像頭的。《條例》實際上是在做公共安全屬性和私人屬性的利益平衡。怎麼樣去平衡,公共安全屬性是前提,也是監管的一個重點。

防止攝像頭泄漏個人信息,難點是什麼?

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磊:攝像頭的管理,會涉及多個主體,比如說既有權力機關的參與,還有一些場所可能是個人的。既要保証公共安全屬性,又要保障個人信息權益,我們就要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去保障《條例》執行,比如說誰有相關的權限,有沒有相關調用的登記制度,視頻保存的期限,以及涉及一些管理職能,通過這些方面來實現對視頻的有效管理。

如何保証《條例》能夠落地生效?

北京理工大學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王磊:我覺得《條例》有一個很好的開端。對於像人臉信息,音視頻的情況,我們在個人信息權益方面的意識,實際上是在不斷加強的。發現違法違規情況后,社會力量、個人信息主體也要積極反饋。

(責編:王丹、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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