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2》掀起DIY熱潮 專家:或涉及侵權
《哪吒2》掀起DIY熱潮 專家:或涉及侵權
中新網杭州2月12日電(鮑夢妮)眼下,正在熱映的電影《哪吒之魔童鬧海》(下稱《哪吒2》)帶動許多周邊產品一物難求的同時,也掀起了一陣DIY熱潮。
哪吒、敖丙、太乙飛豬、石磯娘娘……面點愛好者楊小美趕在元宵節前制作出一套《哪吒2》角色Q版形象湯圓。她介紹,不同顏色的配件由果蔬粉與糯米粉混合揉成,幾道工序下來,做完一組湯圓需2至3個小時。
“哪吒和敖丙成了我家‘小孩哥’心裡的英雄。捏湯圓不容易,但孩子看到成品后很喜歡,我也很欣慰。”楊小美說。
相較於湯圓,黏土擺件的制作工藝簡單許多。杭州市民王嘉僅用不到1小時就做出了一個“石磯娘娘”冰箱貼。王嘉說,今年春節自己是帶娃的“工具人”,一份黏土既能讓小朋友不哭不鬧地做出自己喜歡的《哪吒2》角色,又能拉近大人小孩之間的關系,十分劃算。
在某社交平台上,除黏土、陶藝、面點、鉤織等手藝作品外,不少網友秀起3D打印版手辦、捏捏(一種硅膠材質的回彈玩具)等機器技術“加持”的產物。其中既有對《哪吒2》形象的簡單復刻,也有在原作品基礎上的改編、再創作,即二次創作(下稱“二創”)。
出於對《哪吒2》的喜愛,很多網友自願無償向“同道中人”分享3D打印模型文件或設計圖紙。但實際上,網友的熱愛或無形中侵犯了知識產權。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律師章吳睿指出,國家法律並未禁止二創或DIY行為本身,網友制作周邊衍生品隻要“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屬於“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但是此后將二創作品通過各種途徑公開發表、傳播、使用甚至獲利,並且二創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與原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就不屬於合理使用范疇,涉嫌侵犯原作者所享有的復制、發行、改編、信息網絡傳播等多項權利。
此外,章吳睿表示,建模和批量生產行為若是對原作品人物形象的簡單復制,會涉嫌侵權。隻要行為人因侵權行為獲得收益,無論收取的費用名目為何,都屬於違法所得。
據觀察,一些電商平台中已有商家瞄准網友的DIY作品,公開出售同款。
網友“甜牙齒”稱,自己2月6日發布的結界獸冰箱貼設計稿已被多位商家盜用,並上架電商平台作為產品圖。她解釋,金屬材質的冰箱貼需要找廠家開模、敲定細節,制作周期長,因此其尚未制作成品,僅將效果圖PS在自家冰箱門上。隨著盜用愈演愈烈,她家的冰箱門登上越來越多的電商產品首頁。
此情況下,二創作者是否可以維權?
浙江工商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所長牛強認為,雖網友在《哪吒2》角色形象的基礎上二創或涉及侵權,但其改編的作品本身也享有著作權,若保存設計底稿或登記著作權,網友同樣可以提起訴訟。
章吳睿則認為,若有商家或平台將這類未經授權的二創作品再進行盜用,二創作者很難通過目前的平台管理規則去維權。訴訟實務中法院對未經許可改編的“二創作品”的保護有更高的“獨創性”要求。
民眾二次創作出於對文化產品的認可,知識產權則是對文化產品的保護。那麼各界應如何平衡熱愛與知識產權保護之間的關系?
牛強建議,政府機關、行業協會可以以著作權人為核心,構建相關產業鏈。例如以《哪吒2》創作團隊為核心,衍生出道具、玩偶、皮膚等周邊產品,並舉辦推介會、文藝創作交流活動,吸引網友參與。“此外,還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和基礎教育,讓大家在宣傳、使用作品時,進一步增強意識、明確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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