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一男子在人群放飛氣球時點燃煙花,警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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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2日電 據“杭州公安”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1日,一則“男子在人群中對著空中放飛氣球點燃煙花”的視頻在互聯網傳播。經核實,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立案偵查的一起刑事案件。

1月1日0時許,李某(男,22歲)為博取眼球,在湖濱步行街人群放飛氣球期間,不顧旁人勸阻,點燃隨身攜帶的煙花向空中噴射。執勤民警第一時間將李某控制並對煙花予以收繳,現場無人員受傷。

犯罪嫌疑人李某現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在人員聚集區域,向空中氣球噴射煙花,極易引發爆燃,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市民朋友理性過節,遵守煙花爆竹燃放規定,共同守護城市安全底線。

遵守禁放規定,文明婚喪嫁娶,可用電子噴花、電子鞭炮等方式替代傳統煙花爆竹。

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購買煙花爆竹時,應前往正規的零售網點,選購外觀整潔、無霉變、完整未變形的產品,避免一次性購買大量煙花爆竹。

燃放時,應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選擇室外、空曠平坦、無障礙的場所。

(責編:王丹、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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