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個“跑腿”送孩子上學?有“創意”但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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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冷了不想起床,叫個跑腿送孩子上學吧!”

近日,社交平台上出現了家長下單請“跑腿”、“閃送”送孩子上學的內容,引發網友熱議。不少家長分享這樣的消費經歷,個別家長還發帖稱騎手服務有平台作保証,送孩子到校后還會拍照發給父母,“可以說非常負責”。

安全怎麼保障?平台允許嗎?面對網友們的疑問,多家提供跑腿服務的平台此前接受採訪時曾明確回復:人不在可配送物品范圍內。

“真就這麼懶嗎?”不少人質疑,這些家長的做法對孩子的安全不負責任,也給騎手帶來了額外的負擔。近日,有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種做法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有平台保障不擔心”

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以騎手或家長視角拍攝的“跑腿送孩子上學”視頻,評論區也有很多網友分享自己的經歷,有的甚至附上了訂單截圖和騎手接孩子的現場照片。

至於消費的動機是什麼,眾位家長眾說紛紜。

家住河南的鄭女士接受封面新聞記者採訪時談道,由於工作繁忙,有時候通宵熬夜之后實在沒有精力早晨6、7點出門送孩子,因此她有過幾次請跑腿小哥幫忙接送孩子的經歷。

“態度挺好的,把孩子安全送到校了還會拍照片視頻給我,比我們當家長的還負責。”至於安全問題,鄭女士認為家離學校不遠,手機上也有“配送進度”,認准正規平台即可。

另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成都本地家長告訴記者,去年9月,清晨突降大雨導致堵車,騎手騎著電動車帶孩子沖出車流、准時到校,當時覺得很方便,“但現在(想起來)還是有點后怕。”

此前有媒體進行過調查,在某跑腿平台下了一個“送貨”單,起點為自己家,終點為附近小學,注明“送孩子到學校補課”。平台顯示,配送費需12元。不到3分鐘有騎手接單,騎手還打電話確認孩子是否准備好。

也有不少家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寧願請假不去,都不會讓陌生人接送小孩,他們認為,騎手接的單都有時間限制,車速太快,不安全。

人不在可配送范圍內 小孩安全問題難以保障

記者在某跑腿平台下單頁面看到,可配送物品類型分為食品、文件、日用品、服飾、數碼、生鮮、蛋糕、鮮花、快遞、鑰匙、藥品、其他等12類。該平台同時提醒:“不建議委托配送實際價值高於5000元的貴重物品﹔建議使用保價服務﹔如未使用保價服務,最高賠付金額不超過該筆配送服務費的5倍且最高賠付200元。”

12月27日,記者致電了一家跑腿公司的客服,對方表示,“騎手提供的是配送服務,想讓騎手幫忙送孩子是不太行的。”此外,另外幾家知名跑腿平台的客服接受媒體採訪時均表示,人不在可配送物品范圍內。

但有平台客服回復,盡管明文規定騎手不能接送人,但可能存在騎手私自接單的情況,建議家長慎重下單。

跑腿小哥私自接單 可構成非法營運承擔行政處罰責任

跑腿配送服務的范圍只是物品,並不包括人,而接送孩子上學,顯然超出了跑腿業務范圍。

跑腿小哥私自接單接送孩子上下學還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記者咨詢了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

他表示,從法律層面看,如跑腿接送孩子上學,屬於交通運輸,而《道路運輸條例》明確要求,從事道路運輸經營,需要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証。故此,跑腿接送孩子上學,很明顯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証,跑腿此舉是反其道而行之,於法不容,構成非法營運。

趙良善介紹,私人從事非法營運,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63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在接送過程中造成孩子丟失或者小孩傷亡,騎手不僅要面臨行政處罰,還需要向家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縱觀社交平台家長們的經歷和反饋,跑腿相關行為尚未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尚不構成犯罪,但可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對跑腿加以行政處罰。

趙良善呼吁,首先,由於孩子無風險識別和反抗能力,加之“跑腿”均屬於陌生人,很容易誘發各種各樣的違法犯罪行為,比如孩子被人誘拐、孩子走丟。其次,“跑腿”通常隻有一個頭盔,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再者,針對接送孩子,在平台下單時又無法進行保價,無法購買保險,一旦出現事故,孩子的賠償也將遭遇梗阻。

“一個敢叫,一個敢接” 杜絕風險,多方都要自覺

從商業模式上說,在中國,接送小孩,責任太大了,真有點什麼事,騎手、平台都承擔不起責任。而且請人接送孩子的價格並不便宜,兩公裡左右的距離要十幾元配送費,一次兩次還好,如果一個月22天、每天兩趟都如此,每月也需不少錢。因此,短時間內,這不可能成為一種商業上的常態。

但這個事情帶來的思考,卻在商業之外。

有人打牌三缺一,叫了一份外賣,帶上配送員四人一起打麻將,其樂融融﹔還有人車陷進了坑裡,叫了十份外賣,讓配送員們一起合力抬車,外賣就作為酬勞回報給他們......當然,社交平台上的這些,很可能只是段子,但理論上也確實可行。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外賣騎手、滴滴司機等職業都有著較大的自由度,他們可以隨時下線,在騎手、網約車司機工作之外,接受另外一份人與人之間的勞務合同。那麼,該如何看待這種零散、多樣的勞務需求呢?

騎手、網約車司機既然是自由的,在平台工作之外,作為自然人,是有權利和人締約,履行一份勞務合同的。但這在實際操作中會很難,因為涉及契約的可靠性以及各種法律管制。比如,雙方先說好了送孩子,到了中途,騎手要求加價,這個性質就很嚴重。再比如網約車接到一個單子,結果乘客不上車,讓幫忙送幾箱牛奶或西瓜,這也涉嫌違規。

從歷史經驗看,隻有個體願意承擔責任,法律認可、保護個人承擔責任的能力,市場才能更有活力,社會才能更有活力。如果管制太多,很多商業活動一開始就不會發生,自然也不會有后續的改進,乃至成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

所以,對於請“跑腿”送孩子上學,平台當然會拒絕這些需求,但作為自然人,騎手、網約車司機是可以達成這種勞務合約的,雙方風險自擔,沒人有權力禁止他們行使自己的權利。風險始終存在,臨時叫“跑腿”幫忙的辦法不乏“創意”,但不現實。孩子的人身安全大於一切,謹慎點總是不會錯的。

你覺得這種方式怎麼樣?評論區聊聊。

(責編:張星秀、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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