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顥,43歲。歷任《南方周末》新聞部主任、編委,畢業於北京大學中文系。
2000年10月,29歲的沈顥出任《21世紀經濟報道》主編﹔2003年,任21世紀經濟報系發行人﹔2008年,任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后兼任21世紀報系黨委書記。
繼21世紀網總裁劉冬、《理財周報》發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后,備受關注的21世紀報系新聞敲詐案又有最新進展——11月20日,21世紀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顥、副總裁陳東陽、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樂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在檢察機關的批捕罪名中,沈顥領導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周報》3家媒體及8家運營公司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犯罪﹔同時,沈顥還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個人犯罪。
旗下媒體公司涉嫌犯罪掌舵人難辭其咎
警方介紹,《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周報》系21世紀傳媒旗下財經類媒體,利用其在財經界的廣泛影響力,與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公關公司相勾結,指使媒體記者通過各種途徑主動挖掘、採編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負面信息,並利用上市公司、IPO公司對股價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關產業公司商譽受損的恐懼心理,以發布負面報道為要挾,迫使上市公司、IPO公司與其簽訂合作協議,收取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的“保護費”。
對於下屬媒體的涉嫌犯罪行為,沈顥承認自己不僅是默許,更是領導者、支持者、協調者和參與者。沈顥供述,這種非法模式在媒體圈內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利用負面新聞和“有償不聞”的方式拉合作客戶,可以賺取更多的合作費用。
警方初步查証,沈顥等人利用上述方法,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通過公關公司,與21世紀傳媒旗下3家媒體的8家運營公司簽訂廣告合作協議,涉嫌勒索資金共計2億余元人民幣。
涉嫌利用職務牟利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警方透露,在擔任21世紀報系發行人和21世紀傳媒總裁期間,沈顥利用職務便利,在財務報銷、下屬公司注冊地選定等諸多環節存在涉嫌犯罪行為,目前查証的涉案金額累計達100余萬元人民幣。
2006年,21世紀傳媒以市場化運作后帶來了巨大收益,沈顥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極大,遂與公司高管多次商議提高收入。陳東陽、樂冰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關証據均証實,在未得到21世紀傳媒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沈顥與其他公司高管採取虛構業務招待費、使用虛假的個人消費發票報銷等方式,侵佔公司資金,為自己增加了收入。2006年到2009年,沈顥等人用這種方式共套取公司資金200余萬元。其中,沈顥領取70余萬元。
沈顥涉嫌的另一個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10年前后,21世紀傳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戶上海某經濟園區,並成為園區內的稅收大戶。2011年,公司財務總監樂冰按照沈顥的指令,以撤離注冊園區為砝碼,要求經濟園區給予公司高管個人好處費。警方查明,該經濟園區於2011年、2012年分別給予20萬元人民幣現金,共計40萬元,沈顥與樂冰各分得一半。
因貪欲走向歧途 “迷航”之后痛憶“初心”
據警方介紹,從9月25日被帶走接受調查至今,在監視居住的這段時間裡,沈顥進行了深刻反省。“回顧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有過美好的理想和追求,並獲得了驕人的榮譽和社會地位,而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使媒體生態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一種對傳統媒體強烈的危機感,使我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沈顥寫道,在媒體轉型的急於求成與短期經濟利益的利令智昏下,他違背了自己的價值觀,讓商業利益綁架了自己的公信力原則。
沈顥說,自己還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認為既然是行業內比較普遍的行為,就沒有充分反省這種行為的惡劣性質。“無論是利用負面新聞,還是利用有償沉默謀取經濟利益,都是對媒體社會公器的玷污,是一種犯罪行為。”
隨著職位升高、權力加大,沈顥有了越來越多觸手可及的掙錢機會。在同事眼中一向內斂清高的他,也出現了一些自己都不曾料到的變化。
“莫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既失,后悔莫及。”此刻,沈顥手中的筆更像一把解剖內心的手術刀,告誡那些有著和他類似僥幸心理的同行 “以我為鑒,時時觀照,迷途知返”﹔期許堅守理想的同行持之以恆。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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