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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費立稅 煤炭行業輕裝前行

時間: 2014年10月24日03:26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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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說對我們企業的影響,一是要看省政府的稅率定多少,二是要看五花八門的收費能不能真正清理掉。”談及將於12月1日生效的煤炭資源稅改革,10月22日,呂梁一家煤企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猶疑、觀望、不確定性——這位企業負責人的復雜心態,在記者接觸的山西多位企業和市場研究人士中頗具代表性。其背景是,從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同時清理各種相關收費基金﹔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的2%—10%幅度內確定。
    那麼,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靴子即將落地,對於慘淡經營的煤炭企業,對於寒意蕭索的山西煤炭行業,對於貢獻了全國四分之一煤炭產量的山西來說,究竟意味著什麼?

    稅改政策

    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從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同時推進“清費立稅”,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
    10月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稱,經國務院批准,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將正式從計量征稅改為計價征稅,同時清理各種相關收費基金﹔稅率按2%—10%從價計征,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此前實行的從量計征,准確的說法應該是從量定額計征!”我省一位稅務專家介紹,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對煤炭從量計征資源稅,2004年7月1日,山西煤炭資源稅調整為3.2元?噸,焦煤稅為8元?噸。2011年修改的《資源稅暫行條例》中,煤炭資源稅保持從量計征,稅率未變。據此前山西省社科院研究人員張婷測算,煤炭資源稅在山西噸煤稅負中佔比不足1%。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即從價定率計征,就是要不分煤種,根據煤炭銷售價格,一省之內,按照統一稅率征收。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長韓東娥認為,從國家宏觀層面考量,和從量計征相比,從價計征將有利於煤炭企業提高對資源的合理開採利用,有利於節能減排,推動科學發展。
    山西智成達能源資訊有限公司總經理馬俊華分析,從量計征的負面影響是,隻能反映資源開發的量,為了少交稅,有些煤炭企業的上報產量大大縮水,要比實際產量少很多﹔而且企業在開採時採肥丟瘦,嚴重浪費資源﹔一旦從價計征,企業交稅多少,與煤價直接挂鉤,煤炭資源稅將增加企業的開採生產成本,倒逼其提高資源的開採和利用效率﹔成本增加傳遞到產業鏈下游,較高的價格可在很大程度上抑制需求和鼓勵節能。
    有專家稱,從國際經驗看,由於能源稟賦的不同,日本和歐洲的能源稅負較重,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則相對較輕,但這並未削弱日本及歐洲各國的生產競爭力,相反,這些國家的能源利用效率要遠遠高於美國。

    企業負擔

    一增多減總體看降

    山西省煤炭廳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山西全省煤炭工業經濟利潤僅8.04億元,全省煤炭企業噸煤平均利潤5.72元。山西省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山西煤炭綜合售價平均為401元?噸,而在2011年則為656元?噸,導致煤炭企業利潤嚴重縮水。
    當煤炭企業正處於經營困難之際,陡然加碼的煤炭資源稅,會不會成為其無法承受之重?因為,僅從煤炭資源稅一項看,從價計征對於煤炭企業最為直接的影響,就是稅負增加。以同煤集團為例,按2013年噸煤平均坑口價298元測算,如果從量計征,需交稅3.2元/噸﹔如果從價計征,則為5.96—29.8元/噸。“清理各種相關收費基金”“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在此次關於煤炭資源稅改革政策中,國家層面明確強調要“清費立稅”,確保企業負擔不增加,為煤炭行業復蘇提供有力的政策環境。
    此前煤炭行業的十年黃金期,煤炭企業也幾乎成了“唐僧肉”。據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2013年3月份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披露,目前我國涉煤稅費合計不少於109項,其中涉煤稅種21個,各種收費不少於88種。除稅收以外,政府的收費佔到了煤炭企業淨利潤的43%。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估算則顯示,煤炭企業各種稅費的負擔佔銷售收入的21.03%,各種行政性收費的負擔佔到14.01%,合計35.04%。“山西煤企的負擔太重,其中一大塊是這費那費!”在汾渭能源董事長常毅軍看來。仍以同煤集團為例,該企業一位內部人士透露,目前,資源稅3.2元/噸,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平均17元/噸,採礦排水水資源費3元/噸,礦產資源補償費1.81元/噸,排污費0.53元/噸,林業基金0.05元/噸,上述合計25.59元/噸。“在呂梁,煤炭銷售出境和在當地消費,收費也不同,銷售出境是要加收費用的!”呂梁一家煤企負責人透露。智成達能源資訊有限公司總經理馬俊華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在我省不少市縣都存在。”
    省政府今年6月出台的《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方案》顯示,我省當前涉煤收費達四大類27項。山西省財政廳初步測算,通過清理規范,2014年至少可減輕煤炭企業負擔60.87億元,噸煤減負6.5元﹔2015年再取消兩項收費后,可至少再減輕煤炭企業負擔74.64億元,噸煤再減負7.8元。兩步改革全部到位后,噸煤減負量至少可達14.3元,每年至少可減輕企業負擔135.51億元。“12月1日起,煤炭資源稅增加了,但雜七雜八的費被清理掉了!”汾渭能源分析師寇建仁認為,由於資源情況、成本控制、經營管理的不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后,對於不同企業的影響程度會有所差異,但煤企的總體負擔有望降下來。

    地方稅收

    費減稅增保障財力

    在10月10日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關於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中,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屬於自12月1日起明確取消的范圍。
    此前,我省財稅部門也提出過幾套資源稅改革方案,是否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一直是焦點問題,顯然如今已經沒有任何懸念。
    山西之所以糾結於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去留問題,其實不難理解。由國務院特批山西於2007年設立的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單個企業難以解決的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和重點接替產業發展、解決因採煤引起的社會問題。簡單地說,就是彌補煤炭開採給山西造成的歷史欠賬。
    據權威數據顯示,2007年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了103億元,2013年達193億元,2007年至2013年共征收約1136億元。以2013年的193億元計算,相當於當年山西全省1700.22億元公共財政收入的一成多,是當年山西省國有資本11.85億元經營收入的16倍多。
    據山西省財政廳去年測算,在全面取締涉煤收費,包括取消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前提下,要保証地方現有收益,以煤炭平均售價465元/噸計算,資源稅率可定為7.4%。“山西省政府定的稅率或許會比7.4%高,但也不會太高。”汾渭能源煤炭市場分析師王旭峰認為,因為今年上半年山西噸煤平均售價已跌至375元,而且考慮冬季煤炭需求上升、全行業限產、進口煤取消零關稅等政策多重因素,煤炭價格或將迎來一定的回升空間。
    “當然,具體稅率是多少,還有待省政府的政策出台才能確定!”王旭峰補充道,因為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要求,煤炭資源稅稅率幅度為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財稅部門在上述幅度內,根據本地區清理收費基金、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條件等因素提出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擬定。結合當前煤炭行業實際情況,現行稅費負擔較高的地區要適當降低負擔水平。省級人民政府需將擬定的適用稅率在公布前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按現行體制,除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央外,資源稅其余收入歸地方政府所有。
    我省一位財稅學界專家認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后,對於山西這樣的煤炭資源大省,有望培育成地方穩定財源,對地方財政整體上增收效應顯著。

    山西行動

    清費先行助力行業復蘇

    60多年來,山西累計產煤130億噸,外調近100億噸,供應全國28個省份,總產量和外輸量分別約佔全國的四分之一和80%。作為煤炭大省,在煤炭資源稅改革領域,山西戮力前行。
    早在2010年,山西省就申請過煤炭資源稅改革試點﹔2013年4月,山西省財政廳、地稅局、國稅局再次向財政部、國稅總局報送了《關於再次請示先行試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政策的請示》。
    針對繁雜且沉重的稅費和基金,讓煤炭企業不堪重負、舉步維艱。2013年我省就出台《進一步促進全省煤炭經濟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增長的措施》(“煤炭20條”),對於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証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暫停提取,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
    今年以來,我省全面開展涉煤收費清理工作,5月8日,省政府下發《進一步落實“煤炭20條”的若干措施》(“煤炭17條”),繼續執行上述3項政策外,明確要求凡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費項目,一律進行清理,合理的予以保留,不合理的予以取消。未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涉煤收費項目,一律取締。
    6月份,省政府出台《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方案》,對全省四大類27項涉煤收費予以梳理,取消專門面向煤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不合理的服務性收費,取締一切涉煤亂收費﹔降低部分涉煤收費和基金的征收標准﹔嚴格規范保留的涉煤收費項目。
    山西省財政廳方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披露,從今年1月1日起,取締市、縣政府違規收費,取締行業協會、省直部門及鐵路運輸等單位亂收費。此外,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各煤種征收標准降低3元/噸。今年7月1日起,取消了煤炭稽查管理費。明年1月1日起,山西還將取消省煤炭廳向五大煤礦集團收取的服務費,今年先行壓縮20%。
    在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已取得積極進展的前提下,山西煤炭資源稅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進——清費,擠掉灰色成本﹔立稅,減少權力尋租空間,輕稅薄賦,山西煤炭行業輕裝前行,未來可期!

    ○鏈接

    我省涉煤收費清單

    1、行政事業性收費。15項中央批准的收費項目:礦產資源補償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採礦登記收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草原植被恢復費、排污費、土地復墾費、環境監測服務費、水土流失補償費、水土流失治理費、土地登記費、耕地開墾費、水資源費、車輛通行費﹔1項省級批准的煤炭稽查管理費。
    2、政府性基金。包括6項國定項目: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森林植被恢復費。
    3、經營服務性收費。包括2項省定項目:中國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收取的煤炭交易服務費,省煤炭廳為其11個事業單位向五大煤礦集團收取的服務費。
    4、其他。包括3項:晉能集團所屬市、縣煤運公司向企業收取的經銷差價和服務費等﹔市、縣政府收費﹔行業協會、省直主管部門及鐵路運輸等單位收費。

本報記者 陳志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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