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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放學代管費 家長為啥不買賬

時間: 2014年10月22日05:41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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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4所小學收取的放學代管費與政策相悖,有關部門依規叫停,卻遭到多數家長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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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單位下班與孩子放學之間存在時間差,上班一族一直為放學后“孩子去哪兒”的事大傷腦筋。為了解決家長的這一實際困難,太師一附小、太師二附小等太原市直屬4所小學推出放學托管的便民服務:學生每人每天自願交代管費一元,即可享受延遲放學一小時的服務。但在一片叫好聲中,今年9月1日新學期開學后,有關部門卻取消了小學生放學代管費的收取,所涉學校的放學托管服務隨之終止。
    向放學代管費亮“紅燈”是在嚴格執行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的政策規定。可現實情況是,家長們普遍有意見,本學期開學已一月有余,此話題仍熱議不絕。

家長普遍叫好,學校意外取消

    10月14日下午4時許,位於太原市迎澤區侯家巷的太師一附小門口,站滿了等著接孩子的家長。這其中除了一些賦閑在家的老人外,更多的是不到下班時間就從單位“溜”出來的上班一族。
    學生家長張蓉無奈地說,孩子下午4點半放學,但她們夫妻倆的工作都很忙,常常為誰請假去接孩子的事鬧矛盾。她告訴記者,校方在上學期曾推出一項頗受家長歡迎的放學托管服務,學生每人每天隻交一元錢,孩子下午放學后就可以在教室裡多待一小時做作業,她立即給孩子報了名。但新學期開學后,學校卻突然取消了該項服務,這讓她和丈夫又犯了愁。
    由於家長下班與孩子下午放學之間存在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差,長期以來,小學生放學后的去向成了廣大上班一族家長們繞不開的煩心事。他們有的自己接孩子,以至工作很受影響。有的請父母幫忙把孩子接回家,但老人往往過分溺愛孩子,很難管住孫輩。還有人把孩子放到學校附近的“小飯桌”或民辦作業輔導班,等到自己下班后再過去接。這些機構往往重賺錢、輕管理,孩子們很難在這裡完成好作業。
    為了解除家長們的后顧之憂,今年2月下旬,太師一附小、太師二附小、太師三附小、太師四附小等4所小學分別推出了放學托管的服務項目:學生下午放學后一小時內可自願選擇留在學校,其間由校方安排本班代課教師對學生進行家庭作業指導。對參加托管服務的學生,學校每人每天僅收取一元錢的代管費。
    4所小學實施放學托管服務后,報名參加的學生人數均達到98%左右,其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這項服務至少給學生家長帶來了三方面的便利:一是緩解了他們接孩子的難題,也減少了孩子們放學后的管理真空﹔二是在教師的指導下完成作業,有助於提高孩子的學習能力、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三是與“小飯桌”、校外輔導班動輒每月數百元的費用相比,學校每日一元的收費標准很低,而且管理更到位、更安全。
    但就在這4所學校的學生家長擊節叫好、省城其他小學的學生家長也紛紛吁請引進這一作法之際,9月1日新學期開學后,4小學卻不約而同地取消了放學托管服務。這讓家長們感到猝不及防,不得不重新自我求解“孩子去哪兒”的難題。太師二附小三年級學生家長李女士說,她隻好像去年一樣又把孩子送到了就近的“小飯桌”。

本是“兩情相悅”,卻被“棒打鴛鴦”

    從誕生到夭折隻有短短數月,作為廣受社會贊譽的放學托管服務到底為什麼戛然而止?
    “我們向學生提供托管服務的收費,原本是有政策依據的。但今年8月,市教育局通知學校取消對小學生放學代管費的收取,否則將視同亂收費進行嚴肅查處。”太師二附小教研室主任白媛介紹,學校和教師在放學后的時段對學生不負有監護義務,教師給自願留校學生提供的托管服務屬於額外勞動,理應獲得相應的酬勞。鑒於放學代管費被界定為違規收費,學校不能再向學生收這筆錢,無法給老師支付報酬,隻好取消服務。
    “學校提供托管服務的初衷完全是為了方便家長和學生。”太師一附小朱副校長說,自從推出這項服務后,學校和教師們的責任更重,壓力更大,老師們送走托管班的孩子后還要繼續開展正常的教研活動、批改作業等,下班時間比過去更遲。
    白媛說,雖然學校向自願留校的學生每人每天收取一元錢的托管費,但每個班至少要留兩名代課老師負責課堂,還須配備相關行政、后勤、保衛等值班人員,把這筆錢分攤到人頭上,每個人所得到的加班報酬並不多,與其付出的勞動不成正比。“我們的老師們真的是在為家長分擔憂愁、給學生奉獻愛心。”
    在不少人看來,老師與學生之間,一方提供服務,一方自願付費,可謂“兩情相悅”合情合理。更何況收費標准極低,家長均有能力承擔,取得的效果又甚佳,政府理當鼓勵支持。但現實情況是,有關部門卻偏偏採取了“棒打鴛鴦”的作法。個中原因究竟何在?
    據了解,2011年,我省教育、財政、物價三部門曾聯合下文批准托管服務的收費,這也正是省城4所小學推行該項服務的政策依據。但教育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下發的《關於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不得將課后看護費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據此,我省又發出了取消小學生放學代管費的通知,於是該項收費不再擁有合法身份。

落實上級精神,等於照搬文件?

    “我們寧可學校適當加價,也不希望取消放學托管服務。”記者在太師一附小、太師二附小調查時,不少學生家長呼吁。
    記者查詢相關媒體報道注意到,太原市教育局一開始對4所小學探索放學托管服務的作法也表示支持,有關負責人表態,將視各校托管運行情況,逐步在全市主城區小學推行此項服務。但相關部門向放學代管費亮“紅燈”后,該局又表示雖然對學生家長在這方面的訴求很理解,但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
    一些學生家長認為,政府部門在落實上級精神時不能隻知一味照搬文件,而不聞群眾呼聲。
    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譚克儉建議,省、市有關部門一方面應積極地向上如實反映群眾呼聲,有理有據地提出調整小學放學托管服務政策的意見和建議﹔另一方面也要學會用改革的辦法來創新工作思維、破解群眾難題。
    記者了解到,在國家五部委下發的文件中,要求與小學生放學代管費一起取消的還包括午休管理服務費。在廣州,小學午休費已存在十余年,家長們對學校提供的午休托管服務很認可。鑒於此,廣州市政府向市民明確表態:取消午休費,不等於取消學校午休托管服務﹔既然政策不允許向家長收費,而廣大學生又確有需求,下一步將考慮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地方公共財政出資解決這一問題。
    廣州的思路,無疑值得我們借鑒。廣州對待民生訴求的態度,更引發我們思考。

本報記者 范 非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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