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過去的中秋節,不少單位零福利。多數職工很不適應。過節福利如何發
中秋過節零福利
剛剛過去的中秋節,你們單位發月餅了嗎?發購物卡了嗎?網友在微信、QQ群裡調侃說:“明月空中挂,錢卡莫想發,唯獨值班表,讓你隨便拿”“今年中秋不收禮,收禮隻收問候語”。玩笑背后,道出了今年中秋的實情。
隨著一條條反腐禁令密集出台,我省不少國有企事業單位、機關人員沒了以往的節日福利。採訪發現,省直機關和太原、忻州、長治等機關企事業單位,中秋基本是“零福利”。中秋當日,省委某部門工作的李先生特意在超市買了幾盒月餅和水果,送給父母親和長輩們。他感慨地說,以前過節,單位會發一點月餅水果,今年一直等到放假前也沒有等到,孝敬老人禮數不能少,隻好自己掏錢買。
今年中秋,像李先生這樣“零福利”單位不是少數,特別是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尤為明顯。不僅國字號單位是這樣,連民營中小企業也是這樣,給職工發放的節日福利,如月餅、水果、蔬菜等,但價值比往年少了許多。
太原一貿易公司今年隻給員工發了300元過節費,與往年相比,月餅和購物卡取消了,過節費也少了200元。職工們說,已經不錯了,不少單位已取消了。
上班族有些不適應
中秋福利從“有”到“無”,上班一族很是不適應,不僅網上吐槽調侃,私底下也表示不滿。一事業單位職工坦言,一年就那麼幾個節假日,發一點福利,職工捧著節日福利歡歡喜喜地過節,有什麼不好?和腐敗有多大關系?
採訪中,類似不適應“零福利”的人為數不少。山西大學法學院雷老師說,中秋福利不管發多少,已發多年,人們已形成中秋有福利的習慣,今年一下子停發,感覺很不適應。人們在網上說說、私底下議論議論很是正常。
特別是節日期間,人民網刊發了《反腐不應該反職工福利》言論,一下子引發社會共鳴。公眾在微博、微信、QQ和網站紛紛轉載,並留言支持《人民日報》的觀點,僅網站轉載達190萬條。
當然,也有公眾對中秋 “零福利”理解並表示支持。不少人說,中央打虎滅蠅,效果顯著,治亂需用重典,我們現在做點犧牲,也是好的。
福利邊界真說不清
國企、機關該不該發福利?發福利邊界在哪?
中秋節當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了177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多件違規發放職工福利案件引人注目:既有黨政機關發放實物月餅,更存在月餅券、購物券及公款旅游等多種“隱性待遇”。
既然享受月餅券、購物券及公款旅游這些以前多是“常規”項目的福利屬於違規。那麼福利真正定義是什麼?哪些福利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屬於違規呢?
其實,國家對職工福利早有明確定義。按照國稅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現有的福利費通常指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這就涵蓋了國有及民營各類企業的發實物及購物卡、消費券行為。一些企事業單位也參照上述做法。再根據財政部2009年發布的《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娛樂、健身、購物、旅游不能當作福利發。
省政協常委成錫鋒說,多年來,我國企事業單位普遍實行低工資制,將福利作為收入一部分,加之多年逢年過節適當發點福利,體現對職工關心,人們對過節發福利習以為常。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福利“異化”也趨於嚴重,一些國有企事業單位巧立多種名目,讓福利涵蓋內容遠超規定,借公款慷股東、國家之慨濫發,行業和單位之間的懸殊過大、離譜發福利等,福利已與腐敗有了千絲萬縷聯系。
過節福利要有法可依
反腐劍指福利,肯定針對的是不合理福利,針對的是讓人詬病的灰色收入。說是要取消合理的職工福利,是對反腐的誤解或曲解,因為反腐的最終目的之一,恰恰是為了增進公眾福利。中央對職工福利已有界定:
《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已明確,要清理規范工資外收入,嚴格規范黨政機關各種津貼補貼和獎金發放行為。財政部也要求,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嚴控以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低價或免費使用。
成錫鋒說,近年來我國對財政供養人員的福利制度已進行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將一部分福利性的補貼納入工資,實現公職人員收入的“工資化”“貨幣化”。如果現行工資制度設計,已經把過去的各種福利均納入工資津貼之中,那麼大家應該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 “新常態”,不應像過去那樣對福利抱太大的希望。
成錫鋒建議,改革職工過節福利費,一是建議財政部門應根據我國國情和現階段經濟發展總體水平,結合工資發放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福利分配額度和分配辦法,統一和規范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福利待遇。同時,要清理規范工資外收入,逐步規范混雜於福利費中的業務支出,更重福利再分配中的均等化。“當然,中國老百姓習慣並期盼節日福利,不妨適當保留。但必須從制度上予以明確和規范,務必使福利發放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規。”
本報記者趙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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