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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離婚律師”講那些離婚的事兒

時間: 2014年09月01日02:46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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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電視劇《離婚律師》熱播,不少人看得饒有興趣,裡面的一些經典台詞也廣為流傳,例如“婚姻就是一場投資,有人會隨時間貶值。”
    現實生活中,雖然沒有專業的“離婚律師”,但不少律師都在接離婚官司。作為律師,他們除了用法律武器維護當事人權益外,也會被當事人的情緒所影響,跟著他們哭,跟著他們發愁。本周,記者走近幾位律師,聽他們講述離婚案件裡那些讓人揪心的細節。

    近日,電視劇《離婚律師》正在熱播,很多人看得饒有興趣,裡面的一些經典台詞也被人們總結出來,廣為流傳。比如:“女:我辭了職,為了你帶孩子操持家務照顧老人,盡心盡力卻遭遇小三,你的良心呢?男:別說是為了我,你嫁給誰,都會帶孩子操持家務照顧老人。”“婚姻就是一場投資,有人會隨時間貶值。”等等。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沒有專業的“離婚律師”,但也有很多律師都在接離婚官司。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除了用法律武器維護當事人權益時,也會被當事人的情緒所影響,跟著他們哭,跟著他們發愁。本周,記者走近幾位律師,聽他們講述離婚案件裡那些讓人揪心的細節。

    認識一個月就結婚結婚兩個月就離婚

    是啊!當了律師才明白,這人世間,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以為自己已經麻木了,再也不會被當事人的情緒所影響了。沒想到還是遇上一個讓我跟著哭了好久的人,而且他還不是我的當事人,他是我當事人的丈夫,他叫小許。

    講述人:山西晉英律師事務所    張艷平

    民事案件接觸多了,漸漸地,我從一個個當事人身上真切地體會出了那句話,“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
    是啊!當了律師才明白,這人世間,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曾經有一段時間,我以為自己已經麻木了,再也不會被當事人的情緒所影響了。沒想到還是遇上一個讓我跟著哭了好久的人,而且他還不是我的當事人,他是我當事人的丈夫,他叫小許。
    到事務所找到我的,是小許老婆小李的母親,也就是他的丈母娘。
    先說說小許和小李吧,兩人都是85后,小許是外地人,家庭條件一般,在省城一個社區裡開了一家小商店。小李家也是外地人,但父母都在太原有工作,還買了房子,各方面條件都比小許家好。
    兩人是微信聊天認識的,聊了一個多月就要結婚,也許是條件相差多,他倆的愛情並沒有得到小李家的認可,小李的母親更是態度堅決。可是,父母的阻攔並沒有把他們分開,反而讓兩個人越走越近,最后,小李更是從家裡偷出了戶口本,和小許領了結婚証。
    生米煮成了熟飯,小李父母也沒辦法,隻能同意他們在一起,但酒席卻一直沒有辦。誰知道,結婚才兩個月,小李就哭著回了娘家,她說小許對她一點都不好,時常不理不睬的,最后還動手打了她。
    小李媽媽一聽就火了,小兩口領証后彩禮錢一直沒有商量妥,因為這事,小許還和丈母娘吵過架,意見挺大。這次竟然敢動手打人,小李媽媽硬是拉著女兒不讓回家,還找到我讓幫她們打離婚官司。因為小兩口的戶口都在外地,他們的事情在本地不好立案,我們隻好先找到了當地司法所,先進行調解。
    那天,我和司法所一位女所長,帶著小李去找小許了解情況。小許是個挺老實的孩子,他向我們解釋說,他不是故意對小李不理不睬,因為他哥哥那段時間發生了車禍,家裡事情一樁連一樁,他確實心情不好,不懂得控制自己情緒,才會動了手。
    這時的小李已經鐵了心,打定主意要離婚,根本不聽小許的任何解釋,沒辦法,我們隻能在中間調解。看到小李冰冷的態度,小許似乎很受傷。當小李起身要離開的時候,小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他哭著拉起小李的手,對她說“求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吧,我真的很愛你,我知道現在家裡情況不好,但請你給我一點兒時間,我一定會讓你幸福的!”
    小許的態度很誠懇,連我和女所長都被他感動,跟著掉了半天眼淚。隻可惜,小李並不領情,她冷冷地甩開小許的胳膊,丟下句,“咱們性格不合”就離開了。
    一個月后,我接到了小李的電話,她說自己和小許已經和平分手。“我們說好了,等小許處理完家裡的事情,就協議離婚。”

    律師點評

    案子雖然結了,但我腦海裡經常會浮現出小許痛哭流涕的畫面。是不是沒有得到祝福的婚姻,就真的不能長久?
    其實,也不全是這樣,他們兩個人聊天認識時間不長,感情基礎本來就不牢固。相愛時,他們不顧一切,父母的堅決反對,反倒把兩個年輕人推到了一起,他們不僅是戀人,還是一起和父母抗爭的“戰友”,隻有兩人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勝利。他們一起“抗戰”的過程,並不是真正戀愛和生活的過程,所以當他們真的生活到一起,面對柴米油鹽的瑣事時,矛盾就會出現。再加上小許家庭的變故,對小李的冷淡,讓兩人最終分手。
    我並不是想責怪小李的父母,他們為了女兒著想,並沒有錯。但是,如果當初不是那麼堅決的反對,而是給年輕人一些更寬鬆的環境,讓兩個年輕人自己相處一段時間,也許他們會因為性格不合,或者小李自己發覺了條件不合適而分手,也許不會鬧到離婚收場。
    “閃婚有風險,領証需謹慎!”不知道是不是現在離婚成本太低,太容易了,所以離婚的人很多,尢其是這種閃婚閃離的情況,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對方的不負責任,還有雙方的家長,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一旦離婚,兩個家庭都受傷。
    雖然我被小許的真誠打動,跟著他掉了淚,但我很清楚。感情走到最后,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婚姻能否長久,和雙方的家長也有很大的關系,他應該尊重女方的父母。

    老子出軌,被兒子撞見,老媽不得已起訴離婚

    茫茫人海,兩個原本陌生的人能走到一起,是緣分,應該好好珍惜。
    法院判決的那天中午,我和當事人一家在一起吃飯。兒子說他打父親是他不對,將來父親老了,他一定給他養老。我當事人說,這個家的大門,永遠為他大開,他可以隨時回來……

    講述人:山西晉英律師事務所    張艷平

    一年前接手了一起離婚官司,雙方當事人都50多歲了,這麼大年紀鬧離婚,本來牽扯的事情就比較多,我這起官司裡,關系更是復雜。當時,我是女方的代理律師,而且在我了解到事情經過后,心裡難受了很久,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原本,這是一個幸福的家庭,老兩口收入都不錯,兒子也已經成了家,生了孫子。我當事人一年前從單位退休,每天的生活就是操持家務和照看孫子,男方也有份穩定工作,還有兩年才退休,據說退休后待遇也相當不錯。
    直到兩年前,男方不知道從哪裡認識了一個40多歲的女子,兩人一直保持著親密關系,即使是家人都知道了,他也不管不顧。很多人都勸過男方,說那女的就是圖他的錢,希望他以家庭為重,但他毫不在乎,繼續和那個女人來往。用家裡人的話說,他有點“鬼迷心竅”了。
    有一次,兒子撞到父親和那個女的在一起,一氣之下和父親大吵了起來,鬧到最后還動了手。也是湊巧,兒子一拳打在了父親的鼻梁骨上,父親鼻骨歪了。
    本來,外面的女人就想讓男方早點離婚,發生了這件事情,更是有了借口。她攛掇著男方去做了傷殘鑒定,鑒定結果是輕傷,如果他們要追究的話,兒子要負刑事責任,可能面臨著被判刑,工作也保不住了。
    外面的女人以此要挾,如果不想讓兒子有事,男方必須要和老伴離婚。但是因為雙方當初領結婚証時有些事情沒處理好,導致男方無法起訴離婚,所以,他們要求由我當事人提出離婚。
    其實這件事情裡,我當事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她辛苦了一輩子維護的家庭,到老竟然會搞得支離破碎。老公有了外遇,兒子又面臨著刑事責任,孫子還小……而且,她一早就知道老公有外遇的事情,但是為了家庭的完整,她一直忍著,而且這麼多年的感情,她根本不願意和老公分開,她希望老公有一天能夠回頭。
    但事情到了那個地步,為了兒子,為了孫子。她隻能同意離婚,還要由她起訴。整個審理過程,我的當事人都很冷靜,沒說過太多的話,沒有太多情緒的表達。反倒是男方,每次有新的決定,他都悄悄躲起來打電話,應該是在和那個女人商量吧,他還真有點“鬼迷心竅”的感覺。
    我當事人提起訴訟后,兒子打父親的事情也移交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調解下,雙方簽了調解協議書,兒子還賠了父親幾千塊錢,算是和解了。
    最終法院判決結果是,雙方離婚,男方名下的一處房產歸女方所有。
    那天中午,我和當事人一家一起吃了頓飯。讓我感動的是,到了這時候,這一家子依然沒有生男方的氣。兒子說,不管父親做了什麼事情,他打父親確實是他的錯,將來父親老了,他一定還會給父親養老。我當事人也一直說,這個家的大門,隨時為老公敞開,他隨時可以回來。

    律師點評

    這兩年接手的離婚案子有一種趨勢,就是年紀大的人鬧離婚的多了。好多都是臨近退休的老人,在外面有了人,非要和原配分開,最后鬧得一個家四分五裂。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我不好說,幾十年的婚姻生活,難免有些厭倦,當新人出現后,就想尋求刺激。這個案件的男方當事人,他從頭到尾對家庭都沒有任何的不舍,就是想盡快擺脫他們,他還處在婚外情的新鮮期。我覺得當他真正離開那個家庭以后,他多少都會后悔的。
    還有我當事人,女人在這個時候,往往表現得比男人更理性,因為他倆的情況特殊,男方沒法提出離婚,她完全可以不同意離婚,一直耗著,從精神上折磨男方。但她考慮的是家庭的穩定,為了兒子,她隻能選擇讓步。
    我想說的是,無論婚姻存續期有多久,都有出現危機的可能,幾十年的婚姻也不是無懈可擊。有人說,我們接觸離婚案多的律師,自己的婚姻生活一定很順利,因為看得太多了。確實,一件件的事例,就像是一面面的鏡子,讓我更明白“相愛容易,相守難”的道理。茫茫人海,兩個原本陌生的人能走到一起,是緣分,應該好好珍惜。

    老婆起訴離婚老公玩起了失蹤

    有時候,吵架也是溝通的一種方式,很多心裡話在吵架的時候喊出來,也許是件好事,能化解一些誤會。不吵不鬧的,時間久了,積累的情緒會在某個時間點爆發。
    感情、婚姻,都需要我們用心去經營,如果你覺得累了不想付出,婚姻也會累。

    講述人:山西鋒鏑律師事務所    李華

    最近,有朋友向我咨詢,他想和老婆離婚,但老婆堅決不同意,如果告到法院,是不是馬上就能離了?我告訴他,這事兒,還真不一定。
    我現在就接手了一件離婚官司,已經拖了兩年,最后的結果依然無法確定。我當事人齊梅態度很堅定,無論如何也要離婚,但是因她老公馬峰不出庭,不接電話,不露面,她隻能一次又一次立案、開庭、審理……但每一次,她都是獨自戰斗,連對手的面都見不著。
    說起和丈夫的這場婚姻,齊梅一直說,“有苦也有甜”。他們兩個人是介紹認識的,馬峰雖然文化水平不高,還是單親,但是他有自己的生意,而且還做得很大。齊梅是典型的小家碧玉,從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本科畢業,有一份穩定工作。在當時看來,他們兩個人的結合,也是郎才女貌,非常般配的。
    誰知道好日子沒過了幾年,他們的生活就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因為馬峰生意失敗,還欠了債。沒了事情做,馬峰要麼整天待在家裡不出門,要麼就是一出去好幾天不見人影,好不容易給家裡打個電話,也是要錢。
    還有一點,因為生意的失敗,馬峰對齊梅和孩子的關注越來越少,即使待在家裡,他也不陪孩子玩,似乎家裡的事情和他完全沒關系。就連他自己的母親,他也扔給齊梅,不聞不問。
    其實,齊梅從來沒有因為馬峰生意失敗而和他鬧過,她覺得隻要馬峰重新振作,對家庭關系也重視起來的話,不一定會走到離婚這一步。可惜的是,這個道理馬峰不懂,他覺得齊梅就是嫌棄他沒錢了。
    當齊梅正式向法院提出離婚后,她搬回了娘家。而馬峰則玩起了“失蹤”,第一次法院判決時,他沒有出庭,根據慣例,法院第一次判兩人不離婚。半年后,齊梅再次起訴離婚。
    這次有可能離,但也不一定能離。第一次起訴,馬峰雖然不出現,但是有他的常住地址,而且有社區開的此人確實在此處居住的証明,所以法院進行了公告。
    這次,齊梅已經很久沒有聯系到馬峰了,我們去社區要求開証明,社區也說半年內進行常住人口普查時,並沒有這個人,無法開証明。可能連法院公告都無法進行。如果馬峰繼續這樣有意躲避,到了第三次,也許連立案都困難。
    因為立案的最基本條件,是得有這個人。比如有人騙了你錢,你要告他,總得有這個人存在才行,如果這個人不在了,這事兒隻能一了百了。離婚也是如此,有這個人才能離,如果找不到這個人,法院該怎麼判?
    齊梅說,不管離婚這條路有多麼難,她也一定要走下去,這個婚,她必須離。她無法接受和一個不關心家庭,不在乎她想法的男人共度余生。

    律師點評

    馬峰和齊梅的案子,在很多人看來,根本不至於走到離婚這一步。首先,他們沒有第三者出現,兩人也幾乎很少吵架,雖然馬峰生意失敗,但家裡還不至於到揭不開鍋的地步,路好像並沒有走絕。
    但婚姻是雙鞋,合不合腳隻有自己知道。
    齊梅的態度非常堅決,非常冷靜,她一直強調離婚和錢沒有關系,搬回娘家時她什麼都沒有帶,她隻要求孩子的撫養權,那也是考慮到馬峰母親身體不好,他一個男人,怕帶不好孩子。她介意的,是這個男人的冷漠。
    至於馬峰,我覺得他是在逃避現實,錢是男人的脊梁,生意失敗他抬不起頭來,如果再和老婆離婚,對他來說是致命的打擊,是宣告人生的徹底失敗。所以,他躲了起來。也許,他也在努力掙錢,想等自己翻了身,再來挽回婚姻。只是他不懂的是,有了錢,齊梅的心也死了。他們之間的問題,就在於長年缺乏有效溝通。有時候,吵架也是溝通的一種方式,很多心裡話在吵架的時候喊出來,也許是件好事,能化解一些誤會。不吵不鬧的,時間久了,積累的情緒會在某個時間點爆發。
    如果這次還是離不了,半年后,齊梅會再次起訴,從幾次起訴這一點,法官也能看出來,這場婚姻是無法挽回的,至少一方很堅決,也許會判離。
    感情、婚姻,都需要我們用心去經營,如果你覺得累了不想付出,婚姻也會累。

    鬧離婚,夫妻爭得你死我活分開時,和和氣氣做出讓步

    作為律師,要盡可能挽救每一段婚姻,如果當事人態度堅決,感情完全破裂,我也希望雙方能以一種平和的方式離婚。有時候這種勸說是依照法律條例來的,有時候是以利益最大化來的,更多時候,我希望是用寬容給愛過的人一條生路。

    講述人:山西元升律師事務所    馮衛華

    李威和范夏是一對白手起家的夫妻,靠著兩人的吃苦耐勞,生意越做越大,這時候兩人感情也慢慢出現了問題,經常因為一些小事吵鬧,后來矛盾升級到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李威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春節剛過,說是去倉庫裡提貨時發現價值幾百萬的貨沒了,他報了警,警方的調查還在進行,李威也差人四處打聽尋找,直到矛頭全部指向妻子范夏,李威氣得在電話裡跟我抱怨:“我要起訴她盜竊罪,我要離婚!”
    見到李威時,他向我提的要求是,必須走訴訟程序,告范夏盜竊,而范夏也很快找了律師介入,表示離婚可以,財產不給李威一分錢。我一方面好奇范夏是怎麼把幾百萬的貨轉移得干干淨淨,一方面也有疑問,做生意這麼多年,不會不懂婚后的財產是兩人共同的,怎麼會這樣提要求。我也和范夏的代理律師溝通過,我們都建議離婚走協議程序,最后鬧到法庭上,對雙方都不好。后來,我以李威代理律師的身份約見了范夏。
    見到范夏時,我心裡一驚,這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保養得很好,皮膚光滑,穿著得體,舉手投足間有一股成熟女人的魅力,這樣的外形和已是李總的李威是非常搭配的,如果非要對這個女人提出一點不足的話,文化素養算一個。談到雙方的訴求時,范夏非常堅決也很強硬:“離婚可以,他要淨身出戶,休想拿到一分錢!”結婚20多年到今天,龐大的生意和賺來的錢是兩個人一起打拼出來的,憑什麼要李威淨身出戶?范夏從名牌包包裡拿出幾張照片丟給我,我一看,照片上是李威和另外一個女子的婚紗照,新娘是一個年輕女孩兒,我心裡頓時明白幾分。“他和我還沒有離婚呢,他這是重婚罪,你知道嗎?”范夏拿出一沓資料,我簡單翻了翻才知道,為了保住財產,范夏爭取了包括女兒、哥哥、小姑子等等一系列家人的支持。“我聽李威說,你倆是從縣城裡來太原一起創業的,他主外,你主內掌管財務,如果不是信任,不會把這麼重要的部分交給你吧?”問了這個問題,范夏的情緒突然鬆懈下來,她低聲對我說:“我們倆是結婚以后來太原創業的,你知道麼,我們是靠著擺地攤起家的,那個時候每賺一分錢都很難,但那個時候苦也是甜。”說完這句話,范夏的眼睛濕潤了,她哽咽著對我說:“那時的他不是現在這個樣子,那時的我也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不知道為什麼會走到今天,可是現在,我們都回不去了。”看著范夏傷心流淚,我知道,這個女人對老公還是有感情的,她把自己的恨和憤怒轉化為對共同財產的佔有,這些年,范夏一直在背著李威轉移公司的財產,李威沒有揭穿,心裡是明白的。
    我又找了李威談話,在見范夏之前,李威並沒有告訴我自己和別人再成家的事情,面對我的疑問,李威始終不願意承認,我進一步追問他,“聽說這個姑娘都快生了,這你掩蓋不了吧?”李威不說話,我說既然兩個人都願意離婚,為什麼非要置對方於死地,這個女人畢竟和你一起創業、擺攤、吃苦受罪,還給你生了兩個孩子,你真的要送她進監獄?你也是犯了法的……李威不接茬,不吭氣。
    后來,夫妻倆和氣離婚了。范夏沒有固執地讓李威淨身出戶,李威也放棄了很大一部分財產,雙方都做出了很大的讓步。

    律師點評

    李威和范夏離婚后,我還接手過不少離婚案件,有的離成了,有的還在努力,但這對夫妻一開始的矛盾白熱化,到最后的各自忍讓,還是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為律師,要盡可能挽救每一段婚姻,如果當事人態度堅決,感情完全破裂,我也希望雙方能以一種平和的方式離婚,有時候這種勸說是依照法律條例來的,有時候是以利益最大化來的,更多時候,我希望這種勸和是因為雙方仍然能念著對方的一點好,用寬容給愛過的人一條生路。就像李威和范夏,兩人從一開始的堅決到最后的和平分手,說到底,心裡還是記挂著對方的好的。

本版採寫本報記者    趙琴    郝宏

(為保護個人隱私,當事人名字均為化名)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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