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初邊建邊批,到提前遷入運營,再到被挂牌督辦,直至今天仍未整改,在記者三問之后,還是不得不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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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8日至今,坐落在呂梁市離石區馬茂庄村的呂梁汽車客運總站已經運營3年多了。迎來匆匆過客、送走便捷平安——1000多個日子裡,這座頗具現代氣息的汽車站重復著忙忙碌碌的平常與平靜。
但沒有人會料到,這個汽車站經營手續不全,竟然是個徹頭徹尾的“黑站”!2013年8月,這個“硬傷”甫一抖露就打破了平靜,並作為重大安全隱患由省級挂牌督辦整改。時隔11個月后,當7月的驕陽照射在車站玻璃幕牆上熠熠發光時,記者走進這個汽車站卻發現:“硬傷”依舊在,車站依然“黑”……
一項重大隱患牽出一段隱情——省級挂牌督辦隱患為何逾期未改?
2014年6月,是全國第13個安全生產月,三晉安全行採訪團在呂梁汽車客運總站採訪時發現:一項去年排查出、省級挂牌督辦、限期當年年底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到了今年6月仍未整改銷號!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呂梁汽車站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是經營手續不全。2013年8月,全省安全生產通報會上,這個邊辦理手續邊運營的車站被確定為省級挂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並限期2013年12月底整改。
隨團專家解釋,經營手續不全主要是指無營運証。試想,呂梁汽車站連營運資格都沒有,如何為進出站的乘客提供安全保障?這樣的一個人員密集場所,是安全隱患排查的重點區域,如何有效地進行安全排查?一旦發生事故,誰來負責?
那麼,這項重大安全隱患是如何造成的?呂梁汽車站為何不及時整改?
“車站經營手續不全是事實,但事出有因,並非我們的本意。”呂梁汽車站站長高耀介紹,汽車站於2008年7月開工建設,至2011年9月主體才基本完工。2011年4月,因呂梁市“三項整治”工作的需要,汽車站在尚不完善工程及驗收等手續的情況下從位於離石區市中心的舊址遷出,搬進了新汽車站投入運營。當時,候車大廳等附屬設施尚在建設階段,不具備運營條件。
被挂牌督辦后,呂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完善了各項工程手續。2013年10月10日,汽車站等待市住建局批准發放最后一個手續——施工許可証時,卻收到了該局開出的一紙行政處罰告知書。
對於處罰,汽車站及其上級管理單位——呂梁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均表示,願意按期整改並補充完善所缺手續,但認為罰款數額過高,請求適當減免。很快,市住建局給予了不予受理的答復。
這時,也就是從2013年10月到2014年5月,負責此事的執法主體發生了變化,從市住建局劃轉到了市城管中心。近7個月裡,罰款之事因為不知向誰申訴、由誰來裁定,被迫停滯了下來,完善手續也隨之停滯——2013年年底前限期整改、實現重大安全隱患銷號就這樣被一拖再拖。
一份告知書激起兩次申辯——206.81萬罰款到底該不該交?
2013年10月10日,呂梁市住建局下達了一份行政處罰告知書,要求呂梁市汽運公司限期整改違法行為、處以206.81萬元罰款。
行政處罰理由是:汽車站項目建設存在5項違規行為,即未公開招投標確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未辦理質監手續,未辦理施工許可証,未竣工驗收投入使用,未按規劃內容建設。
接到巨額罰款告知書的第二天,呂梁市汽運公司第一次提出了陳述申辯,要求免除全部處罰。次日,呂梁市住建局做出答復,對減免罰款的申請不予受理。
直至2014年5月13日,安全隱患銷號的事情再次被提上議程。呂梁市政府又一次召開了協調會,強調要依法依規辦理完善相關手續。5月14日,呂梁市汽運公司第二次就減免罰款再次將書面申辯材料上報。
呂梁市政府在對待安全隱患的態度是明確、堅決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市委常委、副市長郝月生在汽車站現場調研時明確表示,“限期整改,不改就關。”
而從幾次的協調推進來看,各方特別是汽車站都對限期整改隱患沒有異議。呂梁市汽運公司總經理蘇高平表示,對汽車站項目建設中的不規范行為,願意按照行政命令限期整改並補辦完善所缺手續,早一點摘掉省級挂牌督辦安全隱患的“帽子”。
目前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200多萬元罰款到底該不該交?
一方是執法部門堅持認為汽車站違規事實清楚、証據確鑿,不能減免罰款。而汽車站一方卻覺得被罰得有點“冤”,心裡始終憋了一口氣。
“我們對罰款有異議,希望政府能夠減免。”以行政處罰理由之一“未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為例,蘇高平、高耀等人都有強烈異議:盡管汽車站提前投入使用是事實,但事出有因、有據可依,既是服從於全市“三項整治”大局的具體體現,又有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為據,何以“聽話的孩子老挨打”?
一個無奈現實引起各方深思——“黑車站”何時能“漂白”?
“雖然該企業沒有運營証,但呂梁市隻有一個汽車客運站,不能說關就關。如果關了,老百姓總不能在大街上等車坐車吧?這不就又有了新的安全隱患了?”呂梁市運管處處長梁春祥告訴記者。
他說,盡管客運總站是沒有手續的“黑站”,但運管人員一直在履行監管職責。汽車站遷入新址后,9名運管人員就與企業員工一同住在臨時搭建的工棚裡,每次檢查后都會給企業下達隱患整改指令書。“客運總站手續不全,就應該完善補辦﹔汽車站違反了竣工驗收等相關規定,就應該接受處罰。但是,如果關了,將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日常出行。”呂梁市政府副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吳建軍表示。
不交罰款就拿不到施工許可証,就完善不了手續,安全隱患也就無法銷號,汽車站就會一直“黑”下去——事情似乎進入了一個循環怪圈。
但對呂梁汽車站來說,如何打破怪圈,讓“黑站”盡快“漂白”,才是當務之急。從一連串因果推理來看,交罰款似乎是“漂白”身份的“華山一條路”。
對於呂梁汽車站而言,如果說認為被罰得“冤”是不願交罰款的理由,那麼,目前經營困難、舉步維艱則是交不出罰款的原因。
“希望政府能夠體諒企業的困難,考慮減免部分罰款。”蘇高平告訴記者,呂梁境內開通火車以后,汽車交通受到沖擊、效益直線下降,再加上投資建設汽車站的1.8億元全部靠貸款,汽車站目前僅能勉強維持正常運營。
是否可以減免罰款?吳建軍說,按行政處罰有關規定,可以考慮緩交,先交上一部分,然后分期付款。這樣,相關部門的手續就可以補辦了。據悉,呂梁市政府近期將會就此進行專題研究解決。
從一開始的邊建邊批,到提前遷入運營、再到被挂牌督辦,5年多的時間裡,呂梁汽車站如同一個長大了的“黑孩子”,“上戶口”成為迫在眉睫的事情。試問,就算這個“黑孩子”上了戶口,但這是最后一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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