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口縣康城鎮,一位聽力語言一級殘疾的交口農民維權4年,向親哥哥討要祖墳遷墳補償款,而哥哥成林玉卻遠避外地,至今杳無音信。
呂梁交口縣是產煤大縣,多年來,因煤礦生產引發的糾紛層出不窮。2009年,在交口縣康城鎮要裡村,一個露天採煤場的上馬征用了該村村民的墳地,村民們都領取了數額不等的遷墳補償款。其中,一戶成姓人家領到補償款20萬元。一筆巨額的補償款,本可以使得家族脫貧,但事與願違,金錢考驗著人性,牽出了一起兄弟相爭、哥哥攜款躲避殘疾弟弟的鬧劇。
入贅雙池鎮緊巴過日子
“我,是交口縣人……”6月1日,一位衣衫襤褸的男子來到本報反映情況,他口齒不清,無法正常交流。經過長時間的書寫獲知,這位農民名叫成玉全,53歲,出生於交口縣康城鎮要裡村,目前,戶口所在地為交口縣雙池鎮棗窪村。
根據成玉全的描述,以及后期對村民的採訪,記者還原了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成玉全自幼患有聽力障礙,聽不清別人講話,從而也不能准確發音進行語言表達。根據2010年4月由交口縣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証証實,其為多重殘疾人——“聽力語言一級殘疾”。成玉全有一哥哥,名為成林玉,其身體健全為人精明。成玉全一直在家務農,而哥哥則十多年來暫居太原做買賣。
1991年,由媒人引薦,成玉全入贅到交口縣雙池鎮棗窪村結婚成家,婚后接連生育了三個孩子,日子過得很緊巴。“2001年,林玉哥就將我的口糧地,以一年給他自己四袋面的報酬給了別人。我也沒說啥。”成玉全寫道。
2005年,他將戶口遷至妻子所在村雙池鎮棗窪村。“后來,要裡村的會計找到他在孝義市的老同學來村裡投資挖煤,把我家的祖墳給佔用了,總共給了我家30萬元,我叔伯哥分走了10萬元,剩下的就是我和林玉哥的了。”成玉全寫到這裡,面部驟然漲得發紅,他放下筆,大聲嚷嚷起來,因無法說清自己要表達的意思,他又寫下,“林玉哥可不是個正直人,他領上別人的妻子跑到太原……”
此后,成玉全幾次三番找到了哥哥成林玉,2013年,成林玉不勝其擾,給了他2000元。
2014年之后,成玉全就再也找不到成林玉了。
成玉全目前的生活狀況如何?記者向他鄰居進行了了解。“成玉全是我的鄰居,他下戶到了我們村裡,靠種地養活家人,生活特別難,三個孩子少衣沒食的,就靠村裡人接濟著過日子。好在幾個孩子在上學,這樣子,家裡還有點希望。”成玉全沒有任何聯系方式,好心的鄰居龐香茂就成了他與外界的聯絡人。
幾十年來,成玉全從來沒有買過新衣服,身上穿的都是村民捐給他的衣服,家裡有點收入就全部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他也不和他人來往。“他告狀也是讓逼的,話都說不清,告狀能告成個啥?”村民們同情之余,也很敬佩他的執著,時不時給他點力所能及的救助。這個變化就連成玉全也能感覺到,自從他告狀上訪后,村民們見了他話也多了,問候也多了。
“我沒親沒靠,誰也看不起我,哥哥也不認我了,我隻剩下父老鄉親們了。”成玉全哽咽著寫下這樣的文字。
村委會不蓋章法院不予立案
據了解,交口縣雙池鎮康城鎮境內礦藏豐富,一些煤層覆蓋土層淺,俗稱“露頭煤”。採煤企業隻要用挖掘機將土層推掉,就可以獲取優質的煤炭礦藏資源,當地人稱之為“明採煤”。而成玉全家的祖墳就位於這樣的一片明採煤區域之上。不過,經過要裡村村委會與採煤企業的協調,遷墳費用高出一般遷墳標准。
2010年,成玉全從別人口中得知遷墳的消息后,他找到了要裡村村民大隊隊長李萬保,要求証實一下哥哥和叔伯哥他們領走了祖墳遷墳費。盡管預料到今后可能有著不必要的麻煩,為人誠實的李萬保還是挺身而出,寫下一紙証明。
“2009年冬,成林玉兄弟三人搬祖墳,補償共計30萬元。”李萬保沒有再多說。事情的發展,也証明李萬保得確冒了很大的壓力做這個公道事。
2014年3月,成玉全找到了交口縣雙池鎮法律工作室的法律工作者張英元。張英元經過多方溝通后,了解到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我非常同情成玉全,他穿得很破舊,說話也說不清,到哪裡上訪,都沒人理他,大多時候連門也進不去。不知道他從哪裡打聽到了我,那天上午就找了過來。得知他家中非常貧困,我幫他申請了法律援助,幫他寫好民事起訴狀。我到了法院以后,交口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認為,准備的証據不齊備,必須要有康城鎮要裡村村委會的証明,才可以立案。”6月10日,張英元接受了記者採訪。他說,盡管之前就告知成玉全,即便立案也不一定能替他討回補償,但“法院不立案,維權進行不下去,這是最大的遺憾”。
張英元隨后聯系到成玉全,交待給他需要村委會的有關証明。半年來,成玉全多次找到要裡村村委會,“村委會表示不願意出具任何証明材料。”
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張英元對這件事的進展十分關注,他感嘆:“成玉全的遭遇讓人同情。實際上,証明材料很充分,達到了立案標准。現在,法院要求在現有証據上再蓋章。但是,如果成玉全能得到新的証據,我還會盡力幫助他繼續訴訟。”
誠如張英元所言,在李萬保的書面証據上,加蓋一個村委會的公章,補全証據很容易,那為何村委會不願意蓋章呢?記者多次撥打要裡村村委會的固定電話,均無人接聽。之后費盡周折聯系到的一位要裡村村民,如此透露:“成玉全十幾年不在村裡啦,又是殘疾人,誰待理他。他哥哥就不一樣了,能說會道,做點小買賣,門路也廣,村裡不願意得罪人家,指不准什麼時候用得上。”
哥哥玩失蹤真相難揭秘
不僅僅是成玉全找不到哥哥成林玉,即便記者也嘗試了各種方式,也聯系不到成林玉,他使用過的電話都無法撥通,就連他的鄰居也稱:“很長時間沒有回來過,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
20萬元的補償款,成林玉完全不顧手足情,隻給了殘疾弟弟成玉全2000元。作為兄長的他,是有難言之隱還是有其他想法?我們不得而知。
近年,由於各地經濟建設步伐加快,遷墳補償款又成了一個新的補償問題。資料顯示,各地的遷墳補償款都不一樣。那麼土地補償款和遷墳補償款有什麼不同,成玉全戶口不在要裡村,可以分到遷墳補償款嗎?
“土地補償款涉及的是誰的土地補償誰,而遷墳補償款,其中還涉及到一個,遷墳的補償費是一個繼承的關系,誰家的祖墳,誰是祖宗的繼承人,誰就可以得到補償。所以,在成玉全反映的情況來看,這筆補償款顯然有他的一份。至於該分多少份額,可以按照對長輩的照顧情況以及對祖宗的祭奠情況,詳細量定。”太原市師范學院政法教授張普定這樣解釋。
6月11日,成玉全再次打來電話,詢問維權情況,他“咿咿呀呀”地說了半天,鄰居接過電話“翻譯”:“玉全說,孩子們暑假后開學,就要各種費用了,他賺不夠,他很急……”本報在此呼吁,希望成林玉能站出來,將此事說清楚,畢竟金錢有價,良知無價﹔巨款有盡,親情難覓!
本報記者 高 輝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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