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晉文成了臨汾市檢察院的常客
涉案35萬余元被判11年,出獄后被返還“贓物”60余萬元
2003年 1月10日,汾西縣因為一個“巨貪”召開了罕見的聲勢浩大的公處大會。戴著手銬、腳鐐,脖子上挂著 貪 污 犯 的 牌子——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汾西代辦所(以下簡稱汾西代辦所)副所長田晉文特大貪污案在這個小縣城裡轟動一時。
2006年,臨汾市人民法院以田晉文貪污 351563.8元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追繳其違法所得。
2011年 6月17日,田晉文提前釋放出獄。出獄后的他開始向汾西縣人民檢察院“索臟”。
“索臟”收獲頗豐:除了妻子價值18萬元的20輛新摩托車至今不知所蹤,2013年9月至11月,汾西縣人民檢察院陸續返還的“贓物”居然高達60余萬元……
“如果不是看到汾西縣人民檢察院的返還憑証,我根本不相信當時的辦案人員扣押了這麼多款物,且一扣就是十多年。如果我不追案,這些款物最終會如何呢?”田晉文問。
貧困縣裡的特大貪污案
1月8日上午,田晉文窩在臨汾家裡認真給妻子寫起了刑事賠償申請書。出獄后奔波兩年多,高中文化的他快能當大半個律師了。
1月7日上午,他接到了臨汾市人民檢察院給妻子王燕梅下達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決定書稱,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在偵辦田晉文貪污一案時,發現王燕梅經營的摩托車店資金涉嫌該案。2003年4月30日,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趙某、要某在王燕梅家倉庫裡,依法扣押了王燕梅所經營摩托車20輛,並當場由趙某填寫扣押單一式兩份,閆某、見証人孟某簽字確認后,一份留存,一份交給閆某。大約三個月后,有人將扣押的摩托車拉走,並交回另一份扣押清單。“2006年,法院已對田晉文貪污作出判決。本院認為,上述事實有証據予以証明扣押的摩托車已退還……不存在違法侵犯賠償請求人財產權情形。”
奔波了兩年,田晉文沒能給妻子追回當年被汾西縣檢察院查扣的20輛摩托車。而被他牽累的,並非隻有妻子王燕梅。
2002年11月26日晚,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突然進入田晉文所在的汾西縣代辦所進行搜查,次日,該代辦所被汾西縣公安局查封,同時成立了由縣委書記張德英任組長、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董新平(現為臨汾市堯都區副區長)任副組長的專案組。同年12月8日,在長沙進行業務學習的田晉文被汾西縣警方抓捕。12月10日,田晉文因涉嫌貪污被刑拘,他的人生從此改變。
其后,田晉文的妹夫劉耀成、代辦所會計劉某及其婆婆均因“作偽証”而被逮捕﹔會計劉某后來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2003年1月10日,“田晉文特大貪污案公處大會”在汾西縣鳳城廣場舉行,田晉文戴著手銬、腳鐐,脖子上挂著貪污犯的牌子被游街示眾,一並被公處的還有代辦所會計劉某等人。公處大會聲勢浩大,在當地歷年來罕見,田晉文特大貪污案在這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轟動一時。
汾西縣人民檢察院以《利劍斬巨魔——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偵破田晉文特大貪污案紀實》為題在2003年2月的《臨汾檢察》刊物上發文。該文描述:“2003年1月10日,汾西縣鳳城廣場,聚光燈輝映著殷紅的國旗,肅靜的氣氛籠罩著汾西縣庄嚴的公處公捕大會。一個個未決犯和已決犯低垂著頭,神情沮喪地被執法人員推上了公處台,台下人山人海。當檢察長董新平宣布犯罪嫌疑人田晉文貪污學生保險費、煤礦工人人身意外保險費、駕駛員意外保險費109萬元時,台下霎時一片嘩然……”
在當地做保險業務多年,田晉文的事業如日中天﹔而那一天,成為他35年人生裡最恥辱的一天,他徹徹底底體驗了一把什麼叫身敗名裂。
存在銀行裡的“贓款”
田保文,田晉文的三弟,汾西代辦所駐定點醫院理賠監督員。2003年1月25日,其以涉嫌詐騙保險被逮捕,被羈押108天后取保候審
(2004年,汾西縣檢察院以其認罪態度較好,並能積極退還贓款,免予起訴)﹔2003年4月4日,田晉文的妻子王燕梅以涉嫌偷稅罪被逮捕 (后被判刑6個月)。4月30日,她所經營的摩托車店資金涉嫌丈夫的貪污案,價值18萬元的20輛摩托車被汾西縣人民檢察院扣押。
田保文被沒收贓款5300元﹔田晉文的大哥被沒收995元﹔汾西縣教育局、客運站、煤炭局等,汾西代辦所為拓展業務給各相關單位工作人員發放的手機、福利、獎金抑或手續費,甚至還有給部分投保人的賠償款、贊助費,但凡那幾年與田晉文有經濟關系的人,均被汾西縣檢察院以贓款、贓物之名沒收,多則上萬元,少則幾百元。
一審、二審、發回重審,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撤訴將案件退回汾西縣人民檢察院,田晉文以為這次自己可以無罪釋放了。然而,汾西縣人民檢察院再次起訴。2006年,汾西縣人民法院以田晉文貪污351563.8元,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期從2002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0月9日止。田晉文不服,提起上訴,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一圈司法程序走下來,花了4年時間。田晉文仍然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從始至終,田晉文沒有承認自己貪污,即使在監獄服刑,他仍在不斷申訴。
2011年6月17日,田晉文被提前釋放出獄,他沒有通知任何人來接自己,一個人回了家。回家第一件事,便是去墳頭祭奠把自己從小帶大,而自己卻沒能為其送終的姥爺。講起這一段,田晉文的眼淚涌出眼眶,他極力用手掩飾,眼淚卻越抹越多。
回家后,田晉文才得知,因為自己突然犯案,當年代辦所被汾西縣人民檢察院扣押的款項,由於無法入賬而一直挂著。他決定幫保險公司追回這筆錢,“畢竟是我給人家留下的后遺症”。
田晉文,又名小娃子,汾西縣永安鎮城內人,在兄妹五人中排行老二。上世紀80年代,田晉文進入中國人保臨汾分公司汾西縣支公司,成為一名臨時工。1998年,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新成立的中國人壽汾西代辦所急需有人挂帥開展工作,中保公司的老員工卻無人願意履職。頭腦靈活、業務能力很強的田晉文,頗得時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臨汾市分公司總經理何永祿的賞識。經臨汾市分公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聘任田晉文為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汾西代辦所副所長,直至案發。
2002年2月,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臨汾分公司組織各縣代辦所負責人召開會議,要求一個月內,完成鴻泰保險的銷售任務,汾西代辦所有200萬元的任務指標。“用存折抵押買保險也算完任務”,為完成任務,田晉文給全體業務員發話。存折收下了,到期才能提取現金,而臨汾市公司隻收取現金。時間緊任務重,田晉文隻好用截留的煤礦意外保費暫時抵替李某、侯某等人用存折購買的148240元鴻泰保費上交了分公司,准備等存單到期后,提取現金補齊挪用的煤礦意外保費缺口。存單未到期,田晉文已身陷囹圄。“田晉文用截留的煤礦意外險保費墊交鴻泰保險,同時收取李某等人的6份定期存折,並從會計處拿走存折,其實際已控制該6份存款,取得了存折的所有權。在存折到期后可自行支取,因此不能以該6份存折未到期,田晉文沒有支取而否定其非法佔為己有的貪污性質。”這筆錢成為臨汾市人民法院認定田晉文貪污的依據之一。
2003年3月21日,汾西縣檢察院將剛剛到期的李某抵押的存折存款本息51760元,從汾西縣農行的賬戶上劃走。不知什麼原因,卻未動其余5份存折上的款。2006年,法院雖然認定田晉文貪污了6份定期存折,也未對該筆款項作出任何處理。5份存折上的錢就那麼在銀行裡放著。除了在監獄裡服刑的田晉文知道這筆錢的來龍去脈,無人去取這筆“贓款”。
出獄后的田晉文決定先從這筆款入手。他找到當年的老領導何永祿,讓其幫忙協調,先與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去汾西縣人民法院,法院查詢確定5份存折上的款還在銀行未被人取走。“當年就是從代辦所扣的,保險公司取走就可以了。”該院一名副院長說。
銀行要求儲戶本人來辦理才能取錢。於是,田晉文又一一給客戶做工作。2011年10月,儲戶劉某、甄某、侯某3人將自己的5份原未到期存折兌現99626.47元轉入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的賬戶。
初戰告捷!
姍姍來遲的財物返還
2002年12月7日,在長沙進行業務學習的田晉文安排會計給臨汾市分公司上交307140元學生平安保險費,此時,田晉文並不知道自己涉嫌貪污並進入刑事司法程序。這筆錢自然被汾西縣檢察院查扣。
5份原未到期存折到賬讓田晉文對汾西檢察院的財物返還充滿信心。他寫了份詳實的舉報材料分別給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與臨汾市人民檢察院,要求對當年汾西縣檢察院原辦案人員長期扣押款物作出處理。同時,他在網上還發布了《書記一怒為紅顏 田晉文無端獲刑11年》的帖子,意指自己被打擊報復含冤入獄。
隔段時間,田晉文就坐火車從臨汾赴太原,去山西省檢察院問問事情的進展。因為家住臨汾,他成了臨汾市檢察院的常客,隔三差五總要去找辦案人員“聊聊天”。田晉文說,他從來不鬧訪,也不說粗話,微笑著跟檢察院的工作人員依法說理兒。
不知是不是田晉文的不斷上訪發揮了作用,2013年8月27日,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市分公司收到了汾西縣檢察院送來的一份公函:2003年我院在辦理田晉文貪污案時,扣押你公司駐汾西代辦所部分款物,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扣押、凍結涉案款物工作規定》第42條、第44條規定,現依法予以返還。清單如下:扣押款項代辦所307140元、李某存款51760元、王某廣告費39000元等計452983.8元﹔2003年4月22日至2013年6月30日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計24419.34元﹔扣押桑塔納2000型轎車一輛,經臨汾市價格認証中心評估該車價值101665元﹔扣押手提電腦1台,攝像機1台。
2013年9月,被汾西縣檢察院扣押近11年的款物回到了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
“汾西縣檢察院返還公司款物中307140元是公司收取的學生保費。2003年,臨汾市檢察院起訴處的楊姓檢察官通知我,說該筆保費在田晉文案中沒有起訴,是我們公司的錢,讓我們轉回來。當時我已經內退,我把檢察院的意見告訴當時分公司領導,分公司多次派人去汾西縣檢察院辦理此款。汾西縣檢察院一直不配合,這筆錢一直沒能轉回來。我認為該項資金是我公司的保費,被汾西縣檢察院違法扣押11年多,違法單位應該將本金、定期利息、滯納金一起返還,現在隻返還本金和活期利息,實在有損法律的尊嚴。”2013年11月16日,何永祿給中國人壽臨汾市分公司現任領導寫了份書面材料,表達了自己的意見。
財政局為檢察院埋單?
對於許多個人來說,汾西縣檢察院能將本金退回來實屬幸運,利息便可忽略不計。
杜銀生是汾西縣某小學的一名會計,因病在家休息近兩年,一件事情在他心裡懸了好多年。“當年學校裡有兩個孩子校外溺水死亡,因為不符合理賠條件,田晉文給了學校5000元贊助以安慰家長。一天,汾西檢察院突然找我們要錢,說這個錢是田晉文貪污的,不該給我們。錢已經給了家長,學校又沒錢,沒辦法,我個人從家裡拿了5000元給了檢察院。沒有票據,也沒法報賬,這麼多年就那麼放著。去年檢察院通知我去了一趟,說要給我退錢,我沒想到十多年了,檢察院還會給退錢。”2013年11月4日,汾西檢察院給杜銀生的賬戶上打了5000元。與當年檢察院扣錢一樣,杜銀生感覺稀裡糊涂始終沒整明白其中的原因。
田保文算是最早收到汾西檢察院返還款的當事人。“當年我被抓,檢察院跟我家屬要了5300元,說是沒收的贓款。我也去要過幾次,人家根本不搭理你。去年汾西縣檢察院通知我去做了個簡單的筆錄,說這筆錢是我的正常工資收入給我返還。”2013年8月6日,田保文收到了這筆錢,“這都是我哥四處奔波的結果”。
從2012年11月14日汾西縣人民檢察院給汾西縣財政局打的一份《關於田晉文貪污案扣押款物的返還報告》中,田晉文發現,2002年12月10日汾西檢察院在辦理自己的貪污案時,共扣押了517435.8元,有53498元並未上繳財政。“這些錢去了哪裡?汾西縣財政局現在又為誰埋單?我的‘贓款’給了誰?桑塔納轎車去了哪裡?現在退還的電腦,攝像機也不是原來代辦所的東西。當年代辦所隻有那一台電腦,所有的賬目都在電腦裡。現檢察院辦案人員未經原代辦所工作人員確認,強行把別人用過的這台破舊電腦、攝像機退還給了中國人壽臨汾分公司。”
2001年,田晉文用截留的學生平安保險費花11.3萬元,為代辦所購買了一輛二手桑塔納2000型小轎車。盡管中國人壽保險臨汾分公司多名工作人員証明此車主要用於公務,何永祿也出具書証証明該車是“分公司會議研究同意以租代買的形式購買,產權屬公司,不是個人”,但汾西縣人民法院認為“該車是否屬於公車,11.3萬元購車款是否應從所截留保費款額中扣減,缺乏相關証據的支持”。
田晉文沒想到的是,這部被收繳的贓車並未隨案子移交法院,而是留在了檢察院。“部分扣押款物一不移交法院,二不上交財政,三不返還原單位和個人,臨汾市檢察院為啥不調查處理當事人?”田晉文不依不饒。
“當年扣押的幾部手機,我們已經責令我院原起訴科王某於2012年折價賠償給了各手機戶主,並對王某作出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的還在調查。”臨汾市檢察院紀檢部門工作人員這樣給田晉文答復。
根據汾西縣檢察院提供的財物返還報告及自己追查到的相關証據,“我算了一下,加上我老婆的摩托車,總計扣押財物價值高達80余萬元,有些當時還沒有給扣押憑証。一扣就是十多年,如果我不追案,這些款物最終會如何呢?”田晉文反問。
20輛摩托車究竟去了哪
別人的財物基本追了回來,妻子的20輛摩托車卻下落不明。
“汾西縣檢察院稱已於案件審結前返還給我,何年何月幾時?我收了東西,你檢察院總該有回執單吧,上面有誰的簽名,你讓我看看,大家不就清楚了嘛,汾西縣檢察院又提供不了。”王燕梅不服汾西縣檢察院下達的刑事賠償決定書,去年10月10日向臨汾市人民檢察院提出刑事賠償復議申請,請求該院查明是否有侵犯其財產權情形,並給予國家賠償。
看著臨汾市檢察院下達的刑事賠償復議決定書,田晉文覺得有些荒唐。“檢察院自稱三個月后,‘有人’將扣押的摩托車拉走,並交回另一份扣押清單。當時我妻子還在看守所羈押,誰去檢察院拉走了摩托車並交回了扣押清單?誰不簽字能從檢察院拿走東西?”
閆某証實,當年汾西檢察院扣押摩托車時,自己作為田晉文的弟媳確實在場,辦案人員讓她在扣押單上簽了字,“沒有給我任何手續,后來摩托車沒有返還給我”。
田晉文給妻子寫了7頁國家賠償申請書,要遞交的對象是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他不敢大意,拿著自己寫的東西去請教專業律師,律師整理成兩頁,“剩余的話讓留著法庭上講”。
2013年11月底,田晉文將自己收集的汾西縣檢察院返還給當事人的所有憑証,交給了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他期冀這些証據能對自己案件的申訴有所幫助。
“原審判決我貪污35萬余元,並予以追繳。不管是不是贓款贓物,現在又都返了回來。人民檢察院扣押、凍結、保管、處理涉案款物必須嚴格依法進行,為什麼汾西縣檢察院要長期扣押不予返還,到底誰在濫用職權?”面對一張張返還憑証,田晉文有些氣憤。
針對田晉文的舉報,臨汾市紀檢委已介入調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一名馬姓副處長對記者表示,“省檢會派人下去調查此事”。
1月9日,田晉文向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妻子的刑事賠償申請書。他相信事情終會水落石出,更堅信自己終會沉冤昭雪。至於多長時間會實現,他的眼神暗了一下,遂又亮了起來,“冬天已經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本報記者 何玉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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