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認領修復后的義城黃帝廟。
2010年10月,曲沃縣出台《曲沃縣古建筑認領保護暫行辦法》,由縣文物部門遴選部分價值較高、急需維修保護的古建筑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招募認領,進行維修保護。截至目前,該縣已有6處古建筑被社會認領,其中兩處認領保護維修工程已竣工,其他4處正在施工中。
在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中,當地政府以立法的方式對外招募認領,被業界認為在文物保護方面是一個大膽有益的探索,“具有很現實的引領意義,值得學習和借鑒”。
文物古建,被認領的“幸運兒”“西海村龍王廟認領保護工程的規劃以龍王廟為中心,其西邊為二層古建筑山庄房廈,一層是餐飲、娛樂休閑區,二層是商鋪,再建一個室內溫泉游泳館,總佔地150畝,共投資1500萬元,目前已投資400多萬元。”正在施工現場的該工程負責人王隨海介紹。
西海村龍王廟位於曲沃縣史村鎮西海村東,創建於元代初年,整體建筑坐北朝南,中軸線上現存建筑自北向南有大殿、獻殿、八角池,兩側為東西耳殿及道院。西道院三清殿內原有的元始天尊、道德天尊、靈寶天尊三尊泥塑均塌毀。廟的周圍共有十幾個海眼(泉眼),分為七星海、八角海、東海海、西海海、南韓海。現存建筑為清道光八年重建,其主體結構保存較好,時代特征明顯,1985年被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龍王廟曾是陳賡縱隊解放曲沃指揮部所在地。1947年,曲沃解放之際,陳賡親署布告,張貼於廟牆,要求保護龍王廟。
據村民介紹,解放后,龍王廟大殿被當作糧庫使用,后又被當作小學校舍,並對部分建筑外牆進行了改造,2004年學校遷至新址后閑置。因長期無人使用和看管,加之年久失修,大殿柱礎頻遭盜竊,殿頂洞穿,廟內雜草叢生,一片荒蕪,亟待維修。
2011年6月,以焦煤起家,時任曲沃縣工商聯合會主席的黃文生簽約認領了西海村龍王廟,認領期限為30年。由此,西海村龍王廟成為《曲沃縣古建筑認領保護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被認領的首批古建之一。
當年8月,西海村龍王廟維修工程啟動,至今仍在施工中。與西海村龍王廟相比,沒有任何附加建筑的義城黃帝廟經幾個月的修繕后於2012年對外開放,並在路邊立起了“歡迎光臨祈福”的廣告牌。
今年72歲的陳伯從小生活在義城村,他告訴記者,黃帝廟歷經多次維修,屢修屢毀。2011年本村村民鞏代生認領后,共投資140萬元對其進行了修繕。“如果沒人保護的話肯定就毀了。”
保護性開發,必然會涉及拆遷。本欲2012年完成的神泉村黃帝廟認領工程,因涉及4戶居民搬遷,經多次協商達不成協議而被迫擱置。“我們投資修復文物,本是為了積德行善,又不是為了賺錢,村民們不理解,以為是政府投資。有的人為了多要賠償款,把早已賣給別人的房子又要了回來,文物局局長跟我們去協調過幾次,都沒辦法。現在已投資70多萬元,隻能暫時先放一放了。”負責人徐合滿臉無奈。
2011年6月,當地企業家趙金友簽約認領了神泉村黃帝廟,同年8月,趙金友擬投資180萬元,開始該廟的修復工作。目前已順利完成一期現存建筑的主體工程,“我們公司還認領了曲村大悲院,即將完工,黃帝廟如果不是因為拆遷,工程早結束了。”
無償認領,企業與政府的“聯姻”曲沃,為古時晉國的首都,地上地下文物豐富,記錄在案的文物總數達550處,其中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就有441處。按規定,市、縣級的文物保護資金需由地方財政支出。龐大的文保經費對一個縣城的經濟無疑是沉重的負擔,僅修復一座古廟動輒就是上百萬元。近年來,曲沃縣文物部門在修復境內四牌樓、感應寺磚塔等古建筑時,靠的是“財政出一點,企業贊助點,干部職工再捐點”。但這些辦法只是權宜之計,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另一個現實的問題是,即使修復好了,如果沒有人來看護,沒有長效的管理機制,有可能幾年后又被毀壞。
2009年,時任曲沃縣文物旅游管理中心主任的孫永和在《中國文物報》上看到了安徽黟縣推出“文物建筑保護愛心認領活動”的消息,這則消息讓孫永和茅塞頓開。
2010年6月,曲沃縣政府就“古建筑認領保護”召開第一次論証會,黃文生、趙金友等當地30余位企業老總應邀參會。“說是論証會,其實也是動員會。”
“弄什麼認領,你要修廟,我可以贊助,畢竟古建筑是國家的,讓我們無償認領,別人會不會說是侵吞國家財產啊?”“出身”不好,又經歷過“文革”的黃文生對認領文物心存顧慮。
論証會后,心裡沒底的並非黃文生一人。孫永和知道,若想調動民間資本參與文物保護的積極性,就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確認,才能讓企業家們放心。
於是,曲沃縣文物旅游管理中心起草了《曲沃縣古建筑認領保護暫行辦法》,並上報縣政府、臨汾市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征求意見。
在幾易其稿后,2010年10月28日,《曲沃縣古建筑認領保護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曲沃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審議全票通過,正式生效實施。
該辦法所稱的古建筑,是指保存至今的古代各個時期的寺廟、民居、祠堂、會館、書院、樓閣、戲台、塔、橋梁等。古建筑認領后,隻能用於居住或作為游覽場所和博物館。如變更用途,須經文物主管部門征得上一級文物行政部門同意,還得當地人民政府批准。認領者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
2011年6月14日,黃文生和當地人暢義龍共同認領西海村龍王廟,並與西海村村委及文物局三方簽訂認領協議,拿到了文物認領証。按照協議,認領期間,西海村龍王廟的維修、保護、使用、收益權均屬認領人,但其原屬產權不變。認領期限為30年,認領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續約。
“曲沃模式”,能否打破資金困局該縣文物旅游管理中心副主任席為民說,自己從事文物保護工作25年,眼睜睜看著一些古建筑逐漸消失,心痛又無能為力。“經過兩年的實踐,我們覺得這種保護模式效果很好,搶救了一批破舊倒塌的古建筑,對文物保護是一種有益的探索。”
民間資本介入文物保護,類似的做法近些年在全國並不罕見,在文物保護與商業開發的現實矛盾中,曲沃縣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對外招募認領,得到了業界的認可。
2012年6月初,山西省文物局召集全省市、縣文物局長在曲沃召開了經驗交流座談會,實地參觀了實施古建筑認領保護的幾個工程。與會者認為,這種做法“是文化遺產領域裡解放思想、創新思路、積極探索和實踐的一種改革,具有很現實的引領意義,值得學習和借鑒”。
“認領的古建筑如需進行保護性修繕,其保護規劃、修繕計劃和設計施工方案,我們要進行審核,以防止過度開發毀壞文物。我們將認領保護的范圍限定在縣級或沒有級別的建筑,也是因為其規模較小,易於操作。”席為民說。“被認領的古建大多數在村裡邊,即使是做旅游開發也沒有多少回報,對那些認領的企業家而言,就是為社會做公益。”
公開資料顯示,山西現有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059處,除去這些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已經或正在被修復、保護和利用的外,還有相當數量的古建筑或藏於深山荒野,或損毀在基本建設的隆隆機器聲中,資金困局是山西省文物保護長期面臨的問題。“曲沃模式”能否在全省得到推廣和復制?
“曲沃古建筑認領保護辦法,是一種大膽的嘗試和實踐,應當給予認可和支持。隨著公民物質財富的積累和對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長,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訴求也越來越強烈,但我國現行的法規政策明顯滯后。文化遺產是一項公共性和社會性很強的事業,讓更多的社會公眾關心和參與文物保護,還需要有法律的支持。”山西省文物局執法監督處處長王義民說。
截至目前,該縣已有6處古建筑被社會認領。席為民說,今年,曲沃縣文物旅游管理中心還將召開動員會,將剩余的古建筑逐步認領出去。
本報記者 何玉梅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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