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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用生命求索“身份的証明”(圖)

時間: 2013年08月27日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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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父親的遺像,蘇書貞表示,父親一直都想得到關於自己身份的確切說法。


蘇詩秀曾獲得當地

“文物保護先進個人”的榮譽。

他們守護著珍貴文物他們的待遇卻極其微薄


這是一件讓人唏噓的事情。臨汾市翼城縣南撖村東岳廟,元代建筑,我國現存最早的東岳廟。2013年1月15日(大年初四),一位名叫蘇詩秀的80歲老人,卻在自己勤勤懇懇看護三十年的古廟門口的拉環上自盡。


究其原因,是對自己“文保員”身份一事存疑,讓老人至死未能釋懷,老人沒有討到說法,自絕於世,只是個例﹔但像老人這樣身份尷尬的基層民間“文保員”並非少數,與在文物保護方面所做的貢獻相比,他們默默無聞,自身利益難以維護。無疑,他們應該得到社會的更多關注。


文物先進老夫妻


在一份反映材料上,蘇詩秀老人如此寫道:


“我現年80歲,家住隆化鎮南撖村。1983年,原村支部書記蘇樂溫派遣我到西廟(東岳廟)看廟,並經過原文化局局長王得望認可,一直看到今天。三十年來,我和老伴吃住在西廟,不怕酷暑嚴寒,日夜看護,盡心盡責,沒有丟失一草一木,多次受到縣上表揚。可是,多年村裡沒有發過一分錢,照電燒煤都是我個人的。2004年,縣文物局開始每天發一元錢,2008年每月發50元至今。現在我年齡已高,疾病纏身,文物局提出要換人,可我辛辛苦苦給國家看了三十年(廟),一元錢隻能買瓶礦泉水,連每天的水電費都不夠。人常說有付出就有回報,我現在老了,就要把我趕出去,我感到太不公平。誠懇要求有關單位給我合理的經濟補償,讓我安度晚年。”


落款時間為2012年8月18日,距今已整整一年。


根據蘇詩秀之子蘇書貞回憶:“父母一直住在東岳廟中看廟,父親更將東岳廟當成是自己的家一樣愛護。早些年,院牆塌了,父親就會用土坯壘起來﹔父親年齡大了以后,就用荊棘一類的東西把廟牆的缺口圍護得嚴嚴實實。“父母每天早晨都要將廟前殿后,從上到下清掃一遍。30年中,義務看護了22年,后面8年,雖然發一些錢,但其實都不夠買白面吃。可他們總覺得自己是文物保管員,挺自豪,在村裡說話時一口一個‘我們文物局’。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最后落了個這樣的下場。”


8月3日,記者採訪之際,蘇詩秀愛人張玉英剛出殯4天,這對曾被翼城文物局標榜為“東岳廟的守護神”的老夫妻,前后淒然離世。


一本2007年的《翼城縣文物工作會議》典型材料上,第一頁就記載著這對夫妻的典型事跡。“蘇詩秀,張玉英,一對年逾古稀的老夫妻,守護著東岳廟,更像守護孩子一樣守護著東岳廟的一對石獅子。”


他們的故事,翼城文物系統耳熟能詳,南撖村更是家喻戶曉。那是2005年11月的一天,老夫妻倆聽到院子裡有說話聲,還有搬運重物的撬挖聲響,老人立刻明白了這是盜賊在偷盜那兩隻價值連城的元代石獅。兩人稍合計了片刻,開始大聲演起了雙簧:“你報警了嗎?”“報了。派出所的馬上就來了……”


院外的人一聽,趕緊逃離。兩位老人出門一看,一隻石獅子已被扳倒在草地裡。“其實,老兩口那時根本沒有手機,就是嚇唬嚇唬盜賊。”採訪中,村裡人提起那件趣事,都七言八語地說了起來。


那份典型材料中還提到:事發后幾天,有人暗示兩位老人不要太認真,隻要他們不管閑事,就可以得到5萬元的好處費。老人拒絕了:“就是給我50萬,我也不干那缺德事。”


2008年6月,翼城縣政府授予蘇詩秀老人“文物保護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倆石獅不翼而飛


這對石獅子價值幾何,能讓盜賊肯出5萬元來收買老人?老人用人格和尊嚴,守護著一件怎樣的文物?


翼城縣南撖村東岳廟,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我國現存的東岳廟大多為明清建筑,南撖村東岳廟盡管始建年代已無可考,文物專家從現存的斗拱題跡推斷,應為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前后)建造,后於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修繕過,但大殿和獻殿仍保留著元代建筑風格,是全國目前發現的最早的東岳廟。


2004年,省文物局專家考察南撖村東岳廟后,評價其為晉南地區的文物上乘之作:“其集建筑藝術、裝飾藝術及道教文化於一身,有著較高的建筑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獨特的藝術價值,更有著深刻的文化內涵。”


古廟原有鐘鼓樓,東西兩邊各有一隻石獅,是該廟現存文物的藝術精魄,也是整個古廟建筑群的點睛之筆。


據村民描述,石獅威武非凡,東邊石獅腳踩一隻繡球,西邊石獅腳下愛撫著一隻幼獅,寓意子孫昌盛。而相關文獻中評價,“獅子頭部卷毛,較一般獅子長而垂,石獅的底座分上中下三個部分,這些個性特征,在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上極其罕見珍貴。


不得不說這二十多年來,石獅穩坐東岳廟,是蘇詩秀、張玉英兩位老人的功勞。但富有戲劇性的是,就在老人討說法期間,南撖村村干部以“石獅子搬運到村小學更安全”為由,不顧老人挽留,執意將石獅搬到南撖村小學。而搬運走沒多久,兩頭石獅不翼而飛,失蹤至今。


蘇書貞說,父親蘇詩秀聽說石獅子丟失,氣得好幾天睡不著,母親也抹著眼淚說:“真可惜,就這樣沒了。”“我覺得,父母從品德和工作上,是最為合格的文保員。”


2012年,村干部要求蘇詩秀夫婦搬出廟宇,稱要修繕古廟。夫妻倆搬到古廟門外的兩間茅屋中,三十年來,他們沒有賺到錢,更沒有錢蓋房架屋。兒子蘇書貞是親戚過繼來的。老人已與東岳廟融為一體,古廟就是老人的家。


“搬到哪裡呢?我有個老院子,可雜草叢生,房子沒水沒電,不能住啊。”老人和村民訴苦,“村干部讓我走,說文物局的讓走,走到哪裡呢?村干部還說,不走,就用鏟土機鏟掉我在戲台邊住的屋子。我該咋辦呢?”


老人奔波隻為“理”


南撖村距離縣城十幾公裡,山路崎嶇,交通不便。八十高齡的蘇詩秀為了給自己要個說法,一次又一次去城裡找翼城縣文物局。“父親說,文物局說他不是文物局的人,他當時就懵了。回家后,他天天和人念叨:‘我不是文保員嗎?原來廟門口都挂著牌子呢,上面寫著文保員蘇詩秀啊!別人指點他,到信訪局反映問題,他就又到信訪局送材料。”蘇書貞說,2012年7月,翼城縣文物局出具了一份調查報告:原先派遣蘇詩秀看廟的蘇樂溫已經去世,另一位証人本人不知道此事。2004年,縣文物局成立后,蘇詩秀就在廟內居住,為了照顧他的生活,我局在沒有經費來源的情況下,擠出資金給其看護補助,不欠蘇詩秀一分錢看護補助,上訪要求純屬無理要求。2011年,東岳廟修繕,根據工程方案要求,需要成立保護方案小組,保護員要求55歲以下健康公民,蘇詩秀年齡太大,我局就勸其搬離東岳廟。


這份報告,“撇清”了翼城縣文物局和蘇詩秀的關系。


“我父親覺得憋屈,就一次次找文物局,到最后,連人都見不上了。有一次,翼城縣文物局副局長謝愛國和我父親說,文物局沒錢,我們讓民政局給你部分補償。我父親說好吧,就簽字了。誰知道,那份簽字的協議上根本沒寫補償,寫的是‘我和兒子蘇書貞上訪是無理要求。’”


“最讓父親生氣的是,去年12月,父親在謝愛國辦公室裡哭訴了很久,天都晚了,要下班了,不知道受誰指使,文物局的兩個工作人員兩邊架著他,把他抬了出去。”蘇書貞回想,從這次回來,老人就再沒有踏出過南撖村,徹底斷了“找理”的念頭。


一個月后就是2013年除夕,蘇詩秀和妻子在黑乎乎的老屋,過了一個苦楚的大年夜,但蘇詩秀什麼也沒說。大年初四那天,也就是在2013年1月15日早晨,蘇詩秀老人早早出了門。


隨后,有人發現,他把一根褲帶綁在廟宇門口的拉環上,上吊自盡。


文物部門訴苦衷


如今的東岳廟早已修繕一新。老人自盡后,救助者將門上墜挂老人的門環砸下,才將人放了下來。這個至今殘缺的門環,看起來就像一道傷疤,篆刻在東岳廟的歷史上。


廟外戲台一角,就是老人在修建廟宇之初,從古廟內搬出暫住的地方。距廟有50米之遙,顯然不會影響修建廟宇的工程進度。遺憾的是,在詢問南撖村村委會主任蘇樂強時,他對老人的死亡表現得很漠然,不知道老人是否為文保員,更不知道老人因何而死,並說“石獅子丟失是上任村干部的事情”,他最后反問道:“不是事情已經解決了嗎?”


這個解決,說的是2013年2月5日,村委會、鎮政府、蘇書貞三方簽訂的一個安葬協議,鎮政府出資4萬元。


那麼,蘇詩秀究竟是不是文保員?他的死與文物局有無關系?負責蘇詩秀安撫工作的翼城縣文物局副局長謝愛國一一作出了答復。


採訪中,謝愛國確認曾經和蘇詩秀簽過一紙協議,但否認對蘇書貞提到的協議進行了“移花接木”。


“我們是簽訂過一份協議,協議中提到將蘇詩秀的工資結清(我們領導最后在給錢時還添了幾百元,總共給了蘇詩秀1500余元)。協議中還說,文物局負責將蘇詩秀的老院子除荒草、平整地,然后拉設電線。后來,我們文物局委托村委會給蘇詩秀整地拉線。村委會認為蘇詩秀有兒子,應該有兒子參與。最后,這個事就不了了之。”謝愛國也否認曾將蘇詩秀架到外面,“那是他兒子瞎說的。”


“蘇詩秀不是文保員,2004年以前,我們翼城所有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員全部是義務的,直到今天待遇也不高,都是一個月幾十元錢,這是一個普遍現象。別人都好好的,蘇詩秀卻自殺了,可能與家庭有關系,原因很復雜。”謝愛國這樣認為。


“一個畢生奉獻於文物事業生命的消亡讓人痛惜,為讓更多的文保員不流淚,更不流血,政府更應該關注這個群體。對他們的尊重,才是對文物工作的尊重。”臨汾一位考古學者反問,“難道說文物部門真的就沒有責任嗎?”


本報記者 高 輝 文?圖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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