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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造謠 害人害己——就忻州發生的網絡謠言案件對話相關人士(圖)

時間: 2013年07月25日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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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富春,山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志堂,微博達人


新聞背景


6月19日、7月5日和7月8日,忻州市連續發生網絡散布謠言案件,當事人均因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網絡平台為廣大網民提供了獲取信息的途徑,但由於其海量信息,泥沙俱下,也為謠言傳播提供了機會。那麼,網絡謠言危害有哪些?造謠者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我們應該如何甄別網絡謠言,怎樣防止謠言傳播?記者就此對話了相關人士。


網絡造謠危害大 發布傳播要不得


記者: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散布網絡謠言的案件多嗎?


張警官:挺多的,最近就處理了幾起,其中有一起比較典型:6月19日,忻州一網名為“哥哥手機”的用戶在網上發帖稱市區某路段因下雨淹死3人。此帖發出后短短半個小時,跟帖數已達到20多條,許多網友信以為真。而發帖人劉某最終承認,當天他在家中並未出門,是在巷口聽村裡的婦女們聊天說路上好多警察和消防員,可能是淹死人了,於是就發布了這樣一條帖子。由於劉某的行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6天,罰款500元的處罰。


記者:警方如何甄別網絡謠言?


張警官:發現輿情后,首先從輿情的言詞上判斷是否是事實﹔第二,對輿情所反映的內容進行查証落實,通報相關主管部門,核實該輿情的客觀性、真實性﹔第三,自然災害、群體性事件等,要同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現場執勤民警或親自去現場調查核實,以辨別網絡信息的真實性。


記者:網絡謠言危害有哪些?


雷富春:網絡謠言,是指出於各種動機,在網絡中捏造、發布、傳播的、沒有事實根據的言論。從法律角度講,是指“無中生有”的對事實的歪曲。從法律的規制看,不包括對事實真相的掩蓋和隱瞞,是積極的捏造而非消極的隱瞞。 近幾年出現的謠言主要有政治謠言(如軍車進京)、食品危害類謠言(如:皮革奶粉、蛆橘事件)、公共安全類謠言 (如地震)、人身侵害性謠言(如針刺謠言)、公共衛生類謠言(如非典)。簡要來講,網絡謠言大則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社會秩序、經濟秩序,小則危害企業和公民個人的名譽、聲譽、財產權、隱私權。


張警官:網絡謠言既有針對公民個人的誹謗,也有針對公共事件的捏造,既害人也害己。從小處說,網絡謠言敗壞個人名譽,給受害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困擾﹔從大處講,網絡謠言影響社會穩定,給正常的社會秩序帶來現實或潛在的威脅,甚至損害國家形象。


理性甄別信息 莫成謠言“幫凶”


記者:網絡謠言出現和傳播的社會原因和心理原因有哪些?


雷富春:第一,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管理的缺陷和矛盾的高發是謠言產生的社會原因,如貧富差距加大、收入懸殊以及社會管理等方面的缺漏為謠言生成提供滋生土壤。第二,網絡具有一般媒體介質不可比擬的虛擬性、開放性、互動性和隱匿性,是謠言產生的基礎。第三,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和完善跟不上網絡發展的速度,缺乏行之有效的網絡監管辦法。第四,個別人的報復心理、獵奇心理、仇官仇富心理、標新立異、發泄、娛樂、盲從心理都是受眾心理原因。


記者:作為一名普通網絡使用者和“網絡輿論領袖”,看到轉發量很大的信息,會轉發嗎?


王志堂:剛開始,很多信息我並不知道是不實信息或者謠言,經常是事后才知道是假消息,這種情況網絡上比較多。很多東西有時候相信,有時候不信,得看信息的具體內容。轉發量大的信息不一定會轉,我自己的評判標准就是看信息內容轉發后是否會引發不良影響。現在很多網民會捏造一些不存在的事實以引起轟動效應,而很多網民不經意的轉發或者求証轉發助其擴大了影響,而轉發之后會給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比如民眾情緒恐慌,市場搶購。所以在轉發之前,我會認真考慮,三思而行。


記者:普通民眾該如何甄別不實信息和謠言?


雷富春:當一個人處於情緒化的巔峰時,智商往往為“零”,此時,“從眾”心態主導個人行為。所以,我們隻有理性分析,冷靜思考,才會對謠言作出正確的判斷。根據媒體人東方勝的觀點,思路大體可以有:第一,要有一定的科學、法律、社會常識,提高“免疫力”。第二,注意網絡信息的出處來判斷其可靠性。一般來講,從有一定公信力的正規官網,主流媒體官網看到的信息一般較為可靠。如果只是網絡帖子,可信度就要打個折扣。第三,充分利用搜索引擎進行鑒別。網絡的海量信息本身就為謠言的澄清提供了資源和條件。通過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再稍加思考即可判斷其真偽。比如,所謂的某專家是否存在,其提供言論是否與其專業相符,都可以通過搜索進行驗証。第四,對網上瘋狂煽情的話,要十分警惕。過分情緒化的言論往往偏激,其真實性值得懷疑。


捏造網絡謠言 須擔法律責任


記者:網絡用戶轉發謠言或者不實信息時心態是怎樣的?


王志堂:謠言或者不實信息我也轉發過,當時也無法確定其真偽,而且很多時候信息內容不隻有文字,會配有現場圖片或者視頻,所以就眼見為實了,轉發時往往是抱著義憤填膺或者求証的心理來轉發,對於信息中反映的社會上的一些不公平現象很氣憤,而這時候也是轉發最多的時候。還有就是對於一些新聞自己已經感覺不對勁兒了,轉發希望能得到真相。但事后才知道原來是張冠李戴或者移花接木。


記者:對捏造發布網絡謠言者一般如何處罰?


張警官:作為網民,應該對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發布和傳播消息時,應該首先辨別真偽。若是發布了不良信息或者虛假信息,就可能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辨別真偽是關鍵,拿不准的千萬別發。要堅持不信謠,不傳謠,要相信政府和相關的職能部門,以及權威的網絡平台。對於傳播網絡謠言,處罰的輕重要看造成的后果和社會危害程度,一般情況下使用治安處罰法的情況比較多。從處理過的案件看,大部分網民屬於不懂法,不知道在互聯網上發布不實信息屬於違法。殊不知,互聯網也屬於公共場所,同現實世界是一樣的。


記者:對於網絡謠言,政府層面應如何進行預防和引導?


雷富春:首先,政府應該及時有效的公開發布政府信息,主動辟謠,減少謠言生成機會。其次,政府應該建立輿情監測和疏導機制。第三,建立完善的網絡謠言擴散預警機制。另外,還應加強互聯網技術應用管理的創新,實施基於網絡技術特性的防堵措施﹔提高網站識別、管理、懲戒網絡謠言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將網絡謠言消滅在萌芽狀態﹔建立完善的依法查實、懲處網絡謠言傳播者特別是造謠者的機制,從立法上完善網絡行為的法律制度。


本報記者 曹婷婷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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