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電話接不停 原是個人信息遭販賣

運城警方抓獲一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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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報訊(記者 辛戈)你的手機是否經常接到各式各樣的推銷電話?這其中的原因,便是你的個人信息泄露到了不法分子手中。8月22日,運城市公安局向社會發布信息,警方抓獲一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嫌疑人。
  “近期,裝修、貸款、保險等電話騷擾亂象頻出,個人信息被大規模公開泄露,在干擾市民日常生活的背后,是一批行業人員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進行獲利的犯罪產業鏈。”運城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以來,運城警方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電話騷擾亂象進行摸排整治,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掃樓行動”。
  近日,運城市公安局網安部門與臨猗縣公安局共同行動,抓獲了一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嫌疑人。截至目前,查處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裝修公司10余個,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裝修公司“電銷”人員20余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3人,行政處罰5人。
  經查,某裝修公司老板王某安排公司市場總監蘇某某在從事家裝市場推廣時,從房地產開發商、同行等處以每條10-15元的價格購買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包括業主房屋小區名稱、房屋門牌號、面積、業主姓名及聯系方式),蘇某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安排電話銷售人員進行推廣裝修業務。同時,蘇某某將這些公民個人信息以每條1-2元的價格出售給財險公司工作人員蘭某某等人,蘭某某等人再將這些信息非法提供給保險公司業務員進行推廣個人信用貸款,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個人隱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蘇某某、蘭某某3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違法人員趙某某等5人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此,民警鄭重提醒,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后果很嚴重!從法律責任上看,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兩高關於該罪情節嚴重的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一般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情形均屬於情節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個標准並不高,對於很多行業內鬼,可能一次交易就符合了入罪標准。
  需要注意的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均屬於“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也就是說,不僅僅是買賣交易,隻要公民的信息得到傳播擴散,無論何種方式,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所以,莫因蠅頭小利,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否則觸犯法律底線,后悔莫及。
  那麼對於公民而言,如何才能有效地避免個人信息被泄露?
  廣大市民朋友要提高安全保護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証、駕照、護照等証件﹔定時更新殺毒軟件和安全管理軟件﹔不要隨意在外面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隨便掃描微信二維碼﹔不要隨便使用公共區域的WiFi﹔使用公共網絡上網,下線時要清理痕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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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信息泄露3種主要模式

公安部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國公安機關3年來開展“淨網”專項行動的情況,共抓獲電信運營商、醫院、保險公司、房地產、物業服務、快遞公司等行業“內鬼”2300余名。個人信息保護是近年來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此次通報証實了以往公眾的猜測,把“黑客”“內鬼”等問題擺上了台面。
  個人信息泄露主要有3種模式:利用技術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內鬼”利用行業內部信息系統搜集個人信息﹔騙取公民持有的個人信息。
  多數個人信息的泄露是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就拿公安機關同步公布的典型案例“廣東佛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來說,其案情是: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為拓展汽車維修中介業務,勾結保險公司、拖車公司以及路政部門工作人員,非法獲取其工作過程中掌握的交通事故車主信息。對於這種情況,顯然要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就隻能依賴有關部門的內部管理和公安機關的查處打擊。
  應該引起關注的是,公安機關著重點名了“運營商、快遞、汽車4S店、房地產等企事業單位”,這些單位有個共同特征,就是都能夠以正當理由對個人信息進行收集。因此,在此次通報之后,各主管部門應該和公安機關形成監管合力,把信息保護程序納入到監管范圍,將其作為企業合規經營的重要評價標准。
  在整個信息泄露的鏈條中,最大的麻煩在於下游犯罪。根據公安部的通報,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會流轉到信息買賣中間商手中,通過低買高賣賺取差價。而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最終目的,一方面為網絡水軍、網絡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銀行卡、虛擬身份等物料支撐﹔另一方面為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提供精准個人信息。這不僅會使公民無意間卷入犯罪活動,還會讓不特定公眾暴露在詐騙的風險之下。

個人信息泄露了怎麼辦?

“手機掃碼領個禮物”“點擊鏈接參與測試”“二維碼付個款”……社會智能化帶給我們便捷的同時,個人信息包括聯系方式、住址、職業等屬於個人隱私的信息都處於極易被他人窺視和泄露的危險境地。個人信息一旦被泄露,輕則被各種騷擾電話轟炸,重則可能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受害者。
  個人信息被泄露了該怎麼辦呢?
  第一,更換賬號﹔
  第二,及時更改重要的密碼﹔
  第三,報案﹔
  第四,收集証據。在信息泄露之后會收到各種郵件和電話,記下對方的電話或者是郵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
  第五,無關緊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公安部通報十大典型案例

雲南怒江“2·1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1月,雲南怒江公安機關在辦理一起網絡賭博案件過程中發現,大量用於洗錢的支付寶賬號在某地集中注冊且號主對相關行為不知情。經查,昆明某網絡科技公司、曲靖某商貿公司以免費幫助地方醫保部門推廣電子醫保卡的名義騙取醫保部門授權文件,再層層轉包給各地市“地推”團伙,誘騙鄉鎮居民注冊,同時,騙取手機號、驗証碼和公民身份証信息,批量注冊各平台網絡賬號,再販賣給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網絡水軍等團伙用於下游犯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損害政府公信力。3月,怒江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打掉醫保“地推”團伙9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41名(其中“內鬼”3名)。

廣東佛山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2月,廣東佛山公安機關發現,本地一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利用通訊群組非法出售事故車主信息。經查,該公司為拓展汽車維修中介業務,勾結保險公司、拖車公司以及路政部門工作人員,非法獲取交通事故車主信息,並根據車輛品牌、事發地等聯系特定汽車4S店、汽修廠,通過送保養、油卡等好處誘導事故車主前往指定地點維修,賺取信息中介費用。相關汽車修理機構通過故意夸大損失、以換代修等方式侵害相關保險公司及車主利益。3月,佛山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47名,查獲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山東濟南席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3月,山東濟南公安機關發現,大量本地群眾收到一兒童照相館的廣告騷擾電話。經查,該照相館實際控制人席某為推廣兒童照相業務,從家政公司、婦嬰用品銷售企業、衛生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等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雇用工作人員撥打騷擾電話進行精准營銷。同時,將上述信息轉賣至月子中心、保險公司等機構牟利。4月,濟南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查獲涉案金額200余萬元。

安徽宣城“1·10”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1月,安徽宣城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稱其在一互聯網借貸平台填寫個人信息申請車輛貸款后,收到本地另一貸款公司的推廣電話,懷疑個人信息被非法買賣。經查,該舉報群眾申請貸款的平台既無借貸資質也不從事借貸業務,而是一家從事“居間助貸”的中介公司,該公司偽裝成正規借貸公司在搜索引擎、網絡短視頻平台等發布廣告,吸引有貸款需求人員填寫公民個人信息后,在當事人未授權的情況下,通過代理將相關信息出售給貸款人歸屬地的貸款公司牟利。5月,宣城公安機關對該案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39名,打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居間助貸”公司3家,查獲涉案金額1600余萬元。

江蘇無錫秦某等網民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1月,江蘇無錫公安機關發現,網民“法不容情”發布大量查詢公民戶籍、婚姻狀況、寄遞物流、住宿、財產等信息的廣告。經查,秦某等人通過法律工作者專用交流平台勾結執業律師,通過虛構案件出具虛假文書、介紹信等文件,向司法機關、金融部門以及其他相關企事業單位調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並出售牟利。3月,無錫公安機關對該案開展集中收網,摧毀一條以律師身份為掩護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黑產鏈條,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執業律師3名),查獲涉案金額300余萬元。

浙江寧波李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5月,浙江寧波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網絡詐騙案件時發現,詐騙分子掌握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經查,李某等人成立某網絡傳媒有限公司,聯系“網紅”在某平台直播間帶貨頁面以低價銷售網紅教學素材為誘餌,騙取用戶購買商品並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進而將相關信息出售給下游詐騙團伙。詐騙團伙利用受害人不了解網絡直播行業但急迫希望成為“網紅”賺錢的心理,對受害人開展精准營銷,出售虛假直播培訓課程,並許諾為其直播間提升粉絲數量,騙取受害人培訓費、服務費等費用。6月,寧波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並順線打掉下游直播培訓詐騙團伙,查獲涉案金額560余萬元。

福建廈門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泄露案

2023年2月,福建廈門公安機關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報案,稱其公司信息系統被攻擊導致大量用戶信息泄露。經查,馬某發現該公司開發的“跟單寶”系統中的交易記錄等信息具有經濟價值,指使楊某、陳某等人入侵該系統,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並轉賣至李某濤、劉某海、黃某南等人處。李某濤利用上述信息通過撥打騷擾電話、郵寄產品等方式向受害人進行精准營銷。3月,廈門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查獲涉案金額200余萬元。此外,廈門公安機關還依法對該公司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行為給予行政處罰。

上海閔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3月,上海閔行公安機關在偵辦一起網絡詐騙案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准確掌握受害人的網購記錄、物流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經查,彭某等人在境外網站發現有人有償求購物流信息,隨即與該人聯系獲取木馬程序,並應聘為快遞公司員工,利用工作便利在快遞公司業務計算機內植入木馬程序,其上線通過木馬程序獲取大量快遞信息,並利用上述信息進一步實施電信網絡詐騙。5月,上海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採取相似手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

陝西西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2年7月,陝西西安公安機關接到通信部門通報,稱本地存在違規開展外呼服務的第三方通信公司。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有大量寬帶裝機記錄等公民個人信息,公安機關立即對信息來源開展調查。經查,西安某通信公司員工劉某軍為牟取不法利益,指使嚴某開發批量獲取通信運營商內部系統數據的程序,部署於運營商內網,並將程序使用權限出售至第三方通信公司,第三方通信公司工作人員張某寧使用該程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按照其客戶要求通過撥打騷擾電話的方式進行精准營銷。2023年6月,西安公安機關對該案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其中通信運營商工作人員1名)。

福建龍岩某公司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3年2月,福建龍岩公安機關接到大量群眾舉報,稱購買新房后收到大量裝修建材類營銷騷擾電話。經查,龍岩某房地產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取並向郭某等人出售大量業主信息,郭某再將上述信息分別轉賣至建材家居、裝修設計等公司,相關公司雇用人員或違規使用外呼系統撥打騷擾電話進行精准營銷。此外,相關公司將工作中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相互交換、轉賣。3月,龍岩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房地產行業工作人員1名),查獲涉案金額30余萬元。此外,龍岩公安機關對該案啟動“一案雙查”,依法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予以行政處罰。

本報綜合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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