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走過的風風雨雨,無疑是夫妻關系能夠長長久久的法寶。
紅與丈夫力是同村人,兩人從小一起長大,可謂兩小無猜。1993年8月,兩人登記結婚。之后,兩人生育了一雙女兒。現在,兩個女兒都已經成年。說起來,兩人的感情還算不錯,共同經營一個養殖場,還開了一個日雜店,在村子裡,兩人的日子過得算好的。
這兩年,紅不時在村裡聽到一些風言風語,大概意思是丈夫力在外面有了人。剛開始,紅還有些不信,村裡人說得多了,她便有些信了。紅問丈夫力,力剛開始不肯承認。被紅追問得次數多了,力竟然反咬一口,說妻子紅在外面有人。兩人經常為此發生爭吵,導致感情出現危機。紅一紙訴狀將力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庭審過程中,兩人的爭議焦點大概有三點:第一點是兩人的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二點是兩個已成年的女兒,是否尚需撫養﹔第三點則是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和債務分割。
法庭上,法官引導兩人將想說的話盡量說出來。說起對丈夫的失望,紅有一籮筐的話說。在雙方表達完各自的想法后,法官指出了力在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錯誤,明確要求其改正。另一方面,法官則努力做紅的工作,希望她對力的錯誤行為,給予寬容和諒解。
在合議庭的努力下,紅終於同意諒解力。力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過錯,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照顧好妻兒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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