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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為討贍養費狀告繼女和兒子

時間: 2014年11月10日02:18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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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父對小琴有養育之恩,小琴因此有義務贍養老人。
    男子武,74歲,退休干部。武與妻子秦都是二婚。二十多年前,秦帶著女兒與武結婚。當年5歲的女孩小琴,可以說是在母親和繼父的共同養育下長大的。武與秦結婚后,並沒有生育。除了繼女小琴,武還有一個親生兒子小虎。
    二十多年的時光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如今,小虎已年近不惑,小琴也到了而立之年。3年前,小琴結婚生子。秦為了照顧外孫,跟著女兒到了外地。而小虎,也身在他鄉成家多年。從3年前開始,武開始獨自生活。武說,他年過七旬,每個月的退休金幾乎全花在醫療費上,生活窘迫,身邊無人照顧。
    武將親生兒子和繼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兩人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因為工作關系,小虎並沒有出庭應訴,只是遞交了書面答辯狀,表示願意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小琴則答辯稱,武有親生兒子,每個月有2500元工資以及1000元的房租收入。而自己沒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每個月隻能支付給武低於500元的贍養費。
    考慮到雙方的收入情況,法院最終判決小虎每個月支付給父親1500元贍養費,小琴每個月支付給繼父500元贍養費。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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