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處理好大家與小家的關系,也是我們許多人需要學習的。
年過五旬的何與妻子程,都是陽曲縣的農民。兩人結婚二十多年了,感情一直很好。然而最近一段時間,兩人卻鬧起了矛盾。
事情要從兩三年前說起。當時,程的父母先后出現了身體不適。為了方便照顧生病的父母,程住回了娘家,這一住就是兩三年。剛開始,對於妻子的孝心,何還是能夠理解的。可時間一長,何開始埋怨妻子對自己不夠關心。夫妻倆因此鬧起了矛盾。前不久,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離婚。
今年9月底,法院民一庭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合議庭成員由一名審判員和兩名閱歷豐富的人民陪審員組成。法官了解到的情況是,何與程感情基礎較深,鬧離婚僅僅是因為相互之間缺乏理解和溝通。抓住這一點,審判員和兩名陪審員決定調解,並分頭做雙方的思想工作。
在隨后的調解階段,陪審員張惠萍勸導原告何:“你們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礎的,妻子不願離婚,証明她對你還是有感情的,作為男人應該大度一點兒,給妻子一個修補關系的機會……”一番勸解后,何當即答應隻要妻子肯回家就馬上撤訴。陪審員金麗花則勸導程:“你們夫妻二人年紀也不小了,需要彼此照顧,伺候老人時也要兼顧丈夫的感受,對丈夫多些關心和理解。”
最終,何撤訴,案件調解成功。
本報記者郭衛艷
(責編: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