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7日,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客運車超員違法行為,駕駛人李某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記滿12分,被查車輛將扣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當日早9時,該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稷山縣豐喜路與稷峰街路段,一輛客運車存在超員現象。接到群眾舉報后,值班民警立即前往處理。經查發現,該車核載19人,實載28人,超員47%,屬於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50%以下的違法行為。該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作出了如上處罰。
李東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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