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奪命生日會

時間: 2014年09月13日03:50  來源:山西新聞網--三晉都市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法制新聞
分享到: 評論:

    

    2014年6月5日凌晨,零時剛過,晚歸的小張正在太原市西中環長風街路邊等車,突然聽到一聲刺耳的“吱”聲劃破夜空,很明顯,這是輪胎與地面摩擦發出的聲音。由於是在夜裡,這聲音顯得尤為突出。順著發出聲音的方向看過去,小張看到一輛白色的小轎車由北向南撞在了路西側的路燈杆上。小張一邊忙著上前察看,一邊拿起手機撥打了122報警電話。
    等靠近白色轎車之后,小張發現車輛經過碰撞之后已損壞嚴重,司機是個20多歲的年輕男子,耷拉著頭一動不動。等了幾分鐘之后,司機醒了過來,並告訴小張連他在內車上共有三人。這時小張才發現剩余兩人均為年輕男子,一名在副駕駛位,一名在后排。大約10分鐘之后,120急救車趕到現場,很快交警隊也趕到了現場。兩名乘客先后被120急救人員抬到了急救車上,不幸的是,現場經過診斷,確定均已死亡。
    經詢問,事故車輛的駕駛人郝某隻有23歲,在現場接受呼氣酒精檢測時,呼氣結果為98mg/ 100ml,后經過抽血方式進行體內酒精含量檢測,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83.33mg/100ml。事故發生之前,郝某剛和朋友們慶祝完自己的23歲生日。
    據郝某講述,6月4日這天,在太原打工多年的郝某迎來了自己的23歲生日。同村一起長大的五位同學與朋友相約著為他慶祝。晚上下班之后,一行六人來到一家燒烤店吃飯,共點了十瓶啤酒。因為是為自己慶祝生日,郝某不好推卻朋友們的盛情,不知不覺間兩三瓶啤酒已經下肚。推杯換盞之間,兒時相處的情誼、在異鄉打拼的艱辛在飯桌上流轉。吃完飯,有兩位同學要去辦事,但都不會開車,剛買了新車不久的郝某於是提出開車送兩人前往。去往目的地的路上,分坐在副駕駛和后排座椅上的兩位同學都睡著了。當郝某駕車行駛到長風街北側路段時,發現前方有一輛白色的小轎車與自己同向行駛,因為擔心會撞上對方,郝某就踩了一腳剎車,但卻沒想到車會就此失控,一直向右偏去,然后沖上了路邊的綠化帶,直到車的左側撞到路燈杆才停下來。短暫的昏迷之后,蘇醒過來的郝某因為卡在變形的車裡動彈不了,隻好向路人求助。等交警和120醫護人員先后趕到,在忙亂中經歷了被急救和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等一系列事情之后,郝某聽到了兩位同學均已當場死亡的消息。
    在事后接受警方的調查時,郝某說當時自己的車速為70公裡/小時,前方車輛大概距離他50米,因為擔心自己車速較快會撞上對方,就踩了一腳剎車,結果導致車輛失控,發生了交通事故。事發當晚的路上有路燈,郝某在駕駛時也開著近光燈,事發路段路面平坦、路況良好,且由於是夜晚,路上車輛稀少。據郝某自己的分析,事故的發生除了因為他酒駕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有點近視,事發時所佩戴的眼鏡是撿來的,對視力改善的效果不大。對於自己因酒后駕車所引發的交通事故,以及因此導致兩名同村同學死亡,郝某認為全部責任都在自己。
    偵查機關在依法查明事發經過之后認定,犯罪嫌疑人郝某駕駛機動車通過路口超速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太原市交警支隊萬柏林一大隊於2014年06月10日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犯罪嫌疑人郝某負全部責任。經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檢察院裁定,犯罪嫌疑人郝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八十五條之規定,建議對犯罪嫌疑人郝某批准逮捕。

見習記者葛慧敏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