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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証駕車側翻致人死亡獲刑

時間: 2014年09月10日05:53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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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曹秀娟 通訊員金有成)一農民無証駕駛未年檢的重型自卸貨車,在山路上會車時發生側翻,造成一人死亡。9月4日,陽曲縣人民法院對這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王紅有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今年4月3日23時許,陽曲縣侯村鄉農民王紅有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証的情況下,駕駛挪用號牌的奧龍牌重型自卸貨車,撞到道路西側山上,導致其駕駛車輛及所載石料側翻,壓在由北向南行駛至該路段的岳斌駕駛的被害人陳平平的無號牌紅岩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室上,致使陳平平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當地交警部門認定,王紅有負事故主要責任,岳斌負次要責任。事故發生后,王紅有與陳平平家屬達成賠償協議,王紅有賠償了死者家屬經濟損失人民幣24萬元。法院審理認為,王紅有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但事發后,王紅有主動搶救傷者,保護現場,並到公安機關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積極對被害人家屬進行民事賠償,鑒於其明顯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故宣告緩刑。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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