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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法律給人民調解加把力——看訴調聯手從源頭化解矛盾

時間: 2014年09月09日06:0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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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於多種原因,醫患、交通事故等矛盾糾紛呈易發、多發特點。此類糾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能否妥善化解直接影響著社會穩定。在具體實踐中,太原迎澤區法院能動司法,主動與人民調解機構無縫對接,法官及早介入,通過訴調聯手,及時對人民調解書予以司法確認,使之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從源頭化解矛盾,方便了群眾,節省了司法資源,維護了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記者走訪當事人和訴調各方,概述訴調聯手的做法和成效,以期對讀者有所啟示。
    交警大隊駐進了法官,事故糾紛門挨門化解
    “錢不能馬上到位,唯一的繼承人未成年,事故處理起來就比較棘手。”9月4日,說起近期處理的一起交通事故,太原交警支隊迎澤一大隊事故科科長劉曉明仍面帶難色。
    在這起發生在省城東中環某路口的事故中,李某駕車與騎車的王某碰撞,后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交警主持調解的當天,下午快下班時才達成初步結果,保險公司直接把理賠的20多萬元錢在約定日期前匯給死者15歲的女兒。
    “我趕緊把人民調解員和巡回法庭的喬守忠法官叫到單位。”劉曉明說,在雙方申請后,法官依法對人民調解委員會出具的調解協議書進行了司法確認,迎澤區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一直忙到晚上十時多。
    駐交警隊交通巡回法庭是迎澤區法院於今年4月30日在迎澤一大隊成立的,為太原市首家,與事故中隊、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樓層門挨門辦公,實現了法院與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的無縫對接。
    據喬守忠介紹,訴調無縫對接,事故在認定責任后,當事人既可以就賠償事宜申請交警行政調解,也可直接申請人民調解。達成人民調解協議后,當事人可共同向交通巡回法庭申請對協議效力進行免費確認。協議一經法庭裁定確認有效,一方不履行協議時,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需要再提起訴訟,避免了群眾多跑腿,真正實現省時、省力、省錢。
    王某的女兒及大伯 (法定代理人)受訪時感慨地說,不出交警隊的大門就解決了問題,“雖然還沒拿到賠償金,但經了法院,我們放心。”
    據悉,該巡回法庭成立4個月,已司法確認調解書94件,涉及當事人204人,標的額達到256萬元,並且無一投訴,無一上訪,無一反悔。
    醫調委有了人民陪審員,醫患矛盾點對點解穴
    “醫療糾紛技術性強,案件審理周期長、調解難度大。”在迎澤區橋東法庭趙麗霞法官看來,訴調對接之前,法院化解醫患矛盾可謂是費心費力。
    同樣在訴調對接之前,山西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以下簡稱省醫調委)副主任武森也是煩惱不已,“人民調解不具有強制效力,當時說得好好的,過后一翻臉,還是糾紛不斷。”
    這種情況在訴調對接后得到改觀。2011年6月,迎澤區法院對省醫調委的一份人民調解協議作出山西首例司法確認決定書。2012年,雙方正式確立訴調對接機制,明確了訴前委派調解、訴中委托調解、特邀調解、司法確認等方式,實現優勢互補,相互借力,大大提高了醫患糾紛的調解滿意率。2013年,省醫調委2名調解員被迎澤區人大常委會選任為人民陪審員。迎澤區法院法官還定期赴省醫調委進行法律、調解等方面的培訓。
    前不久,一位70多歲的大媽因胸悶氣憋、血壓高等住進了省直某醫院,經過治療后,病人情況好轉,醫生建議出院回家靜養。家屬辦完手續,但就在出院前,病人心源性猝死。醫患雙方一度劍拔弩張,情緒對立。
    在家屬起訴到法院后,橋東法庭啟動訴中委托調解機制。省醫調委受托后,組織專家對醫院的診療行為進行了評估,指出了醫院的失誤,即醫生未對病人的反常指標引起足夠重視等,最終達成調解意見,醫院投保的醫療責任保險公司賠償逝者家屬,並得到了法院的司法確認,免除了當事人的后顧之憂。
    “調解中專業的醫療評估判斷讓醫調委出意見,涉及法律的責任范圍、大小由法官說了算。”迎澤區法院研究室主任周玉旺認為,訴調對接實現了對醫患矛盾的點對點“解穴”。
    截至目前,迎澤區法院共對省醫調委的339份調解書予以確認。
    方便百姓,塑就法威能動司法再發力
    對於迎澤區法院能動司法,在訴調對接方面的積極實踐和探索,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晉勝認為,訴調聯手對於創新社會管理、合理配置司法資源、更好地服務當事人有著諸多積極作用,應予以大力推廣。
    陳晉勝表示,隨著社會分工的細化,法院應探索更多領域的訴調對接工作,如涉及婚姻家庭、侵權賠償、勞動爭議等等,進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創新機制,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行業組織等建立健全相關糾紛的專業化調解組織和機制。
    省律協任國慶律師建議,我省法院應借鑒上海浦東法院成立訴調對接中心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整合資源,創新機制,打造司法確認、訴前調解、快速裁決和執前督促等快速通道,確保更多的糾紛得到“一站式”解決,把矛盾化解在源頭。
    隨著訴調對接的良性運轉,為提高司法確認的效率,擴大受理范圍,劉曉明建議,法院應逐步擴大對交通事故等巡回法庭的授權,使之能快速立案,行使訴前財產保全等職權,與行政機關攜手,從快從優化解矛盾。

本報記者 郭建軍編者按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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