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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遇到類似的情況可得多上點心

時間: 2014年08月14日03:40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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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高利息+套近乎

    打著理財講座的幌子騙走673萬元養老錢

    銀行的理財產品年收益最高6%左右,而一些擔保公司卻打著對老年人舉辦“理財講座”的幌子,推出“年固定收益約15.6%至18%”的“超值理財產品”。對於此類投資,擔保公司聲稱“高回報、無風險”,但當老人們傾其所有“入股”后,便會立即陷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陷阱。
    8月13日,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向社會通報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高達673萬元,眾多受騙的老人至今血本無歸。

    舉辦“理財講座”老年人成了目標

    2013年12月,太原出現了一家專門給老年人舉辦“理財講座”的擔保公司。按照公司負責人池某、董某、史某等人的宣傳口號,他們的擔保公司就是為老年人“創業投資”謀福利的。為了幫助老人提高金融意識,擔保公司免費對老年人舉辦“理財講座”。為吸引老人參加,講座期間,擔保公司還大方地發放了一些小禮品。
    隨著課程不斷深入,前來參加講座的老人越來越多,擔保公司適時推出了“年固定收益約15.6%至18%”的“超值理財產品”。辦案檢察官介紹,目前銀行的理財產品年收益率最高6%左右,而且還要承擔相應風險。但池某等人推出的理財產品,不僅年固定收益率翻了數倍,而且還承諾“無風險”!
    面對如此誘人的承諾,參加講座的老人紛紛從銀行取出多年積攢的養老錢,悉數交給此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在此過程中,擔保公司與多名老人簽訂《借款擔保合同》,採用利息按月支付,到期返還合同金額的方式,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大量資金,並承諾“無風險、年固定收益約15.6%至18%”。短短數月內,池某等人非法吸收的資金額達到673萬元。而這部分錢款,根本沒有用來購買理財產品,而是被池某、董某等全部用於投資建材生意。隨著幾人投資生意后資金鏈的斷裂,擔保公司編造出的發財夢很快破滅。案發后,池某、董某、史某等人被警方抓獲。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為名,對池某、董某、史某依法批准逮捕。

    想盡辦法套近乎最后騙走血汗錢

    “以借款形式簽訂協議,然后高息吸存。他們的主要目標就是老年人。”辦案檢察官介紹,此類案件目前在全省乃至全國都時有發生,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老人善良、易騙且有存款的特點,採用各種形式的方法“拉近距離”。在接觸過程中,擔保公司的工作人員看著老人就叫“爺爺、奶奶”,平時端茶送水陪聊天送禮品,在把老年人哄得團團轉后,便著手實施欺騙。
    據統計,此類案件投資群眾大多是老年人,其中以女性居多。投資呈家族式、親朋式連鎖投入。由於防范意識較低,很多受害人都是瞞著家人,把自己的養老錢拿去投資,希望有所回報,在沒有看清楚合同的全部內容就將血汗錢投進去。在民警辦案過程中,很多投資者不僅不予理解,甚至認為民警阻礙了他們“民間借貸”的發財路。
    那麼,作為普通老百姓,如何分辨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呢?
    檢察官介紹,民間借貸屬於互助性質的行為,通常屬於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或是特定的個人和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主要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出具憑証,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行為。該行為因擾亂國家金融秩序,有嚴重社會危害性,故屬於犯罪。所謂公眾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體,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數個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認為是公眾存款。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發出准備吸收資金的要約邀請,任何人隻要依據這一要約邀請向行為人發出提供資金的要約,行為人均會與其建立借貸關系的行為。

本報記者    辛戈    通訊員    姚芳

    案例

    幾人合伙用假外幣騙兌真幣

    本報8月13日訊    (記者    張文舉    通訊員    湘淵)幾個人合伙用假外幣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20余萬元,最終難逃法網。8日,壺關縣公安局經過四個多月的偵查,成功打掉了這個詐騙團伙。
    3月24日下午,壺關縣店上鎮一村民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人以兌換澳元為由騙走人民幣1萬元。接報后,壺關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立即展開偵破,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組織、分工明確的流竄詐騙團伙。經過對相關信息進行分析對比,警方發現一輛白色面包車在案發地周邊出現過,遂決定以車為線索找人。經過四個多月的艱苦偵查,警方最終鎖定了嫌疑人,隨即採取行動,8月8日將4名涉案嫌疑人抓獲。
    經過審訊和串並案偵查,警方現初步查明,這個犯罪團伙自去年3月以來,先后流竄至長治市和臨汾市等地,進行假外幣兌換人民幣的詐騙犯罪活動,涉案金額達20余萬元。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採取法律強制措施,警方正對該團伙的其余在逃人員展開追逃。

    案例

    租來的車抵押去騙錢

    本報8月13日訊    (記者    霍雪飛    通訊員    田智慧    劉剛)男子劉某從汽車租賃公司租用車輛后,又將車輛低價抵押給個人,所騙錢財全部揮霍。11日,陽泉城區警方宣布這起系列詐騙案告破。
    近段時間,陽泉城區發生多起詐騙案,警方針對今年以來以租車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進行梳理研究,鎖定犯罪嫌疑人劉某。近日,民警在陽泉城區一快捷酒店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原來,今年1月至今,劉某多次從陽泉市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租用車輛后,又將車輛低價抵押給個人,共作案5起,然后將所騙錢財全部揮霍。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提醒

    除了“理財講座”這些招數也得警惕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養老公寓投資等名義進行非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証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吸﹔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吸﹔

    4、通過會員卡、會員証、席位証、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吸﹔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吸﹔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庄進行非吸﹔

    7、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吸﹔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吸﹔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吸﹔

    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吸﹔

    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吸﹔

    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吸﹔

    13、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謊稱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14、以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為旗號,假冒或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15、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后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后攜款潛逃。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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