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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相通 息息相關 代代相傳——“法治中國與法治文化”研討會綜述

時間: 2014年08月08日18:37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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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日前,中央決定,十八屆四中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無疑,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實踐的推動,重視具體法治建設,但更離不開成熟法學理論體系的引領和支撐。
近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文化研究中心主辦的“法治中國與法治文化研討會”在廣東省汕頭市召開。研討會為法治中國建設建言獻策,內容不僅包括法治文化的基本理論、法律語言與法律邏輯、法治中國與制度建設,亦包含法治文學與法治新聞等主題單元。本報記者有幸獲邀全程參加了此次盛會,經主辦單位許可,特將會議研討相關內容整理成文,以饗讀者。期冀更多的讀者能受其啟發,藉此激發自己以實際行動參與法治中國建設的無限激情。

7月26日,“法治中國與法治文化”研討會在廣東省美麗的鮀城汕頭隆重舉行。來自主辦單位中國政法大學等多所高校及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汕頭當地政府和法檢系統等實務部門代表,以及會議協辦單位汕頭市仲裁委員會、重慶帥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相關人士共計一百余人出席了本次研討會。
法治文化是本次研討會的關鍵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在此基礎上,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李德順先生倡導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與法治文化四位一體的理念。在李德順先生的推動下,今年上半年,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文化二級學科已申報成功。
法治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是無論哪種職業、哪個階層都十分關注的重要問題。誠如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文兵教授在研討會開幕式致辭中所言,推動法治文化研究,將有利於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法與法治效果滲透於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研討會開幕式由法制日報社主任編輯、法治與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郭恆忠主持。汕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澤生代表汕頭市委出席會議並致辭。司法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目前中央已確定在廣東等6省市先行試點。謝澤生書記強調,汕頭市作為廣東省司法體制改革的試點單位,能迎來此次盛會的召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他希望中國政法大學法治與文化研究中心能進一步擴大與汕頭方面的良好合作,為法治汕頭、平安汕頭、幸福汕頭的建設提供強大的理論支持。開幕式上,文兵院長還為多年來一直關心法治與文化中心建設的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輯劉桂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訓處處長劉崢頒發了續聘兼職教授聘書。汕頭素有“海濱鄒魯”的美稱,潮汕文化厚重而風情獨特。會議期間,與會嘉賓受汕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澤生的邀請,在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邱偉的陪同下,參觀了該市公安警務文化建設情況。
從一定意義上講,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或生活樣態,法治文化則是一種現代生活方式﹔文化是一種社會心理,法治文化與傳統情理心心相通﹔文化是一種實踐寫照,法治文化與文學新聞息息相關﹔文化是一種歷史傳承,法治文化並不是代代相傳,應該說是近代以來不斷思考中國問題所得出的結論,是我們不懈追求的理想期待,優秀的法治文化值得我們代代相傳。

概念:何謂法治文化

近十幾年來,法治文化的理論研究涉及面非常廣,其中,法治文化的概念是研究中涉及最為普遍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中心主任劉斌教授認為,代表性的觀點可以分為方式論和狀態說。前者認為,法治文化實際上是一個帶有一種導向性、理想性的概念,就是要讓法治成為中國未來社會人們普遍的基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樣式﹔后者認為,法治文化是法治社會呈現出來的一種文化狀態和精神風貌。
盡管對何謂法治文化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解讀,法治文化的內涵和外延存在泛化現象,但多數研究者均認為,法治文化是一種與人治文化相對立的先進文化。
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博士研究生王金霞在其提交的研討論文中,著重辨析了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政治文化和法治文化兩組概念,但他認為,概念辨析並不是目的,概念必須用內容來加以充實,法治文化的概念比較必須用法治文化的研究加以充實,概念化之下所展開的具體研究實踐才更為重要。
研討會開幕式上,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李德順先生作了題為《法治的實質:每個人權利和責任的統一與到位》的主旨發言,認為當下實踐中的法治建設是“兩頭熱,中間涼”——黨中央決心和力度很大,群眾熱情很高,但中間環節和具體環節做得不好﹔是“心裡熱,手腳亂”——內心對法治充滿期待,但實現法治手足無措。而解決法治形式化、法治部門化、法治人治化等諸多現實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謀求人們權利和責任的統一。李德順先生強調,法治文化是相對於人治文化而言的,當前我們是用人治來推行法治,法治走向可能出現偏差的最大危險即在於法治部門化——把法治僅僅看作是立法、司法等部門的事,而不是全國、全社會的事,就可能將法治變成某些部門的特權,使法治成為人治的手段,而不是民主的形式。

困惑:法律與情理的融合

如果說文化是一種歷史積澱,那麼情理在法治文化領域當中無疑具有深厚的土壤。司法實踐中,法官在疑難案件裁判過程中常常面臨這樣的困境:是依法律還是依情理?當生冷的法律與溫暖的人情發生沖突的時候,法律如何在規范社會生活的同時,做到不忽略人的感受,是法治文化研究的一項重大使命。一方面,機械僵硬地適用法律會使法律遠離社會道德,加劇社會道德水平的滑坡。另一方面,如果故意拋棄法律而遷就社會所謂“民意”的需求,又會造成法律與情理的緊張關系——從積極意義看,依賴情理,能夠緩解國家法與社會意見的沖突﹔從消極意義看,過分看重情理,則會消減法律的安定性與可預測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訓處處長劉崢感到,當疑難個案裁判發生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沖突之時,法官普遍缺乏促使二者有機統一的有效方法。尤其在司法公信力缺失的情形下,法官不敢決斷,導致司法不能及時給出應有的立場和判斷。劉崢強調,應加強對法官法律方法的培養,強化法官的朴素良知與職業良知,使法官在司法過程中有能力適用“合乎法律的情理”。
河南省鞏義市法院基層司法實踐就遇到了類似的困惑,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語言研究中心主任王潔教授與崔玉珍老師通過對該市鄉村“社會法庭”人民調解工作的調研,展現了走在法治中國道路上的鄉土法治文化場景。語言是文化的載體,法律語言是法律文化和法治文化的載體。有學者指出,法律語言既是法律人辦案的工具,更是法律人法治思維和法律權力的存在和體現。王潔教授通過民間案例闡述了調解藝術和調解語言與中國傳統文化的關系。崔玉珍明確提出,當前鄉土法治文化建設應將優秀的鄉土傳統文化納入國家法律的框架中,從而在程序和實體兩方面同時加強法律在民眾中的威信。

建構:文學與新聞的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黃震雲教授認為,司法的目的是為了促成人與人之間的親近,讓社會更安定,讓人們的生活狀態更美好﹔法治文化的任務是指導法理的完善和法律法典化建設,重塑道德與法律的關系。文學與新聞作為社會生活的反映,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並影響著法治文化的構建。中國政法大學的張靈編審、宋慶寶副教授等分別從莫言的小說《牛》、李楊的《盲山》等文學作品分析其對法治國家建設的啟示。
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主任趙文彤認為,莫言的小說大多是指向法治問題的——作者通過描寫人治社會的非理性帶來的屠戮和暴虐,反思執法的正義性和合理性等法治之根本問題。如《生死疲勞》以土地歸屬權的變遷為出發點,《蛙》則描寫了生命權利翻天覆地變化當中的荒誕。
《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劉桂明認為,法治文化的重要使命在於通過一點一滴、一案一訟的方式打造司法公信力。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劉徐州副教授認為,社會普通大眾對司法公信力的感知與認同主要依賴於新聞傳播這一通道,而非直接的感知和認同﹔在輿論質疑、追問、吐槽的語境下,司法的正當性需要更為充足的理由。熱點事件中新聞媒體所持有的觀點、情緒,以及新聞事實的選擇框架,在顛覆性的社會戲謔文化浸染下,很容易瞬間使構建司法公信力的諸多努力化為烏有。

展望:法治的百年期待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法治文化建設奠定法治國家的堅實基礎。第七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張生教授從君權獨斷與王道主義的背離等方面分析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局限——法律實施之現實往往會脫離理想主義色彩的理念與制度軌道。傳統始終控制著我們,這一局限在當代社會仍然存在。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盧燕娟老師通過分析熙寧變法提出,熙寧變法以理性法律制度取代文化道德認同的本質訴求尚未引起充分重視。法制是一個與現代歷史的發生密不可分的問題,重新認識中國歷史內部的復雜性,尤其是發現這一復雜性中蘊含的中國文化自生的現代基因,是現代歷史研究在源頭和本質意義上的“中國問題”。太原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郭相宏教授以《憲法》、《立法法》、《地方組織法》等為依據,提出改革當中地方“先行先試”的權力並非來自國務院的授權,而是地方人大本有的權力。建立良性的中央與地方之關系,雖此為遠景,暫難實現,但作為目標,不應放棄。上海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蔣傳光教授認為,法學研究領域裡的“西方中心主義”傾向在目前依然存在,應關注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這一本土資源,關注當代中國的社會現實和社會實踐,為司法改革和司法實踐提供諸如法律解釋、法律論証、法律修辭等方法論的指導。商務印書館副總編輯、法學博士陳小文提出,由決議、報告等中國特色的治理機制形成的“軟法之治”在西方看來非常奇怪,但在中國卻充滿了智慧和挑戰,通過學習、領會、貫徹和落實來執行文件精神,使得每個人在現實中既是法律的解釋者,又是法律的執行者。
此外,來自中國政法大學的李凱林教授、孫美堂教授、俞學明教授、張清教授等多位專家學者也發表了精彩的主題演講。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辛鋒認為,法治作為社會理想,我們還面臨許多問題需要解決﹔法治作為平等信念,我們還有許多觀念需要澄清﹔法治作為生活方式,我們還有許多傳統習慣需要改變。繼黨的十五大報告首次提出“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之后,十八大報告再次重申: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國法學會《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輯劉桂明提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也意味著中國的法治文化發展水平也要上新台階。可以說,法治中國乃至法治文化的建構也是百年期待。
(注:文中部分學者觀點僅根據研討發言整理提煉,發稿時未經本人審閱)

本報記者 翟紅彥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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