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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四非、打四違”交警在行動

時間: 2014年08月06日18:34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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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至8月31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國部署開展“查四非、打四違”專項行動,嚴厲整治道路旅客運輸和危化品運輸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預防重特大事故。近日,記者在高速交警三支隊隨警作戰,查獲了多種違法行為。

鏡頭一:
知錯就改然后再犯
7月31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澤州收費站口,高速三支隊八大隊的民警正在對過往的車輛進行細致檢查。
澤州收費站是連接洛陽的出省口,有很多省際客車通過,炎熱的天氣,民警們早已是汗流浹背,可他們不敢有一絲疏忽。在對過往每一輛客運車檢查時,民警都會仔細檢查証、行李廂、車輛狀況、荷載人數和實載人數,並且提醒駕駛人注意安全,不要疲勞駕駛。
16時20分,隨著民警的手勢,一輛車牌號為蒙B60***的藍色客運車停靠在路邊。民警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了異常:經營許可証上清晰的標明了客運車的運行路線是呼包高速、朔州、晉城和207國道,並沒有山西省內的高速。
“道路經營許可証明確規定了車輛主要途經地,車輛必須要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行駛,沒有審批高速路線通行的,是堅決不允許上高速的,這也是為了保証客運車輛的行車安全。”高速交警三支隊副支隊長陳雁林如是說。
“不對啊,前兩天我們就查到你在高速上行駛,說服教育后,你寫下了保証書,我們才讓你離去的。”民警看到駕駛人熟悉的臉,隨即還拿來了駕駛人寫下的保証書,記者看到上面赫然寫著:“我保証以后按規定路線,不在高速路上行駛。”日期是7月29日,可時隔兩天,駕駛人又出現在高速路上,被交警查個正著。
“我知道我不應該上高速路,可是高速上好走嘛,也相對安全一些。”駕駛人依舊振振有詞。
“你的車輛不具備在高速上通行的條件,所以才不允許你上高速。高速上車速都快,你這種思想很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前天都教育你那麼長時間,怎麼還是意識不到危險,繼續犯錯呢?你隻考慮到了自身的經濟利益,為了多拉快跑,繼續違規上高速。可是你車上載著這麼多的乘客,你作為駕駛人,更需要為乘客們的安全負責任。”陳雁林再一次耐心地對駕駛人進行了安全教育,並通知了晉城市澤州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稽查大隊。
這邊還在說服教育,那邊民警又發現了一輛車牌號為晉E27***晉城至青島的旅游客運車。經過檢查發現,這輛車既沒有包車合同,也沒有租賃協議。在與乘客溝通的過程中記者發現,這輛車是通過不正規的方式,以便宜於正規價格的費用,沿途拉到的乘客。民警告訴乘客們要在客運站乘坐正規的客運車輛,才能保証大家的出行安全。
“山西的高速就是難跑!”聽到駕駛人這麼說,記者不禁想告訴他:“如果你能按規定上路行駛,山西高速豈會難走?山西交警查處你的違法行為,也是在為你的人身安全保駕護航。”
澤州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稽查大隊中隊長張常青對兩輛客運車分別作出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蒙B60***不按照批准核准的線路行駛,將對駕駛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晉E27***沒有包車合同,將對駕駛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鏡頭二:
神奇的機動車牌照
眨眼的功夫,機動車牌照從無到有。
7月29日23時,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晉城東開展夜間集中整治行動時,看到一輛無牌重型半挂車正在過磅。當民警准備上前檢查時,眨眼功夫,車輛卻有了牌照,民警隨即將其攔下進行檢查。
“你的車牌是怎麼回事?為什麼開始沒有,而一轉眼的時間就又有了?”高速三支隊二大隊大隊長霍洪文問道。
“沒有啊!我的車牌一直都在挂的,估計是天黑,再加上車輛大燈的照射,你們看差了吧。”駕駛人狡辯道。
霍洪文幾次對駕駛人的詢問,駕駛人都是以天黑民警看差的理由在狡辯。隨后,民警對這輛半挂車的前車牌進行了細致檢查后,發現這輛車前車牌中另存玄機。
“你前牌照上的兩個固封螺絲去哪了?”民警指著牌照上方的兩個螺絲孔問道。
“我也不知道啊!估計是在路上跑車的時候顛掉了吧。”駕駛人始終不肯說實話。
而這時在對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的民警發現了一個重要線索——在方向盤的附近有一個小小的按鈕,當民警按下按鈕時,車外的民警看到了驚人的一幕:車輛前牌照自動向下翻轉90度,使得車輛屬於無牌狀態,這正是民警最初看到的無牌車輛的一幕。而駕駛室裡的民警再次按動按鈕時,車牌瞬間又恢復到了原位。
看到民警發現了自己的秘密,駕駛人才不得不說出了實情。原來,駕駛人為了逃避高速監控設備,將前車牌進行改裝,由駕駛室內按鈕控制,利用氣門原理,使車牌可以翻起放倒,從而逃避違法行為的處罰。
隨后,民警要求駕駛人卸下違法裝置,並將其沒收。之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將處以5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

鏡頭三:
像謎一樣的駕駛人
不僅不記得自己的身份証號,還記錯了自己的出生年月,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清……
7月30日晚,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晉城東收費站夜查時,就碰到了這麼一名“糊涂”的駕駛人。
“您好,請出示駕駛証和行駛証。”民警在對一輛白色面包車例行檢查,可駕駛人卻左翻右翻拿不出來。
“您有駕駛証麼?請問叫什麼名字?出示一下身份証。”發覺了駕駛人的異樣,民警繼續詢問道。
“我叫池紅某,身份証沒帶,我有駕駛証,只是忘了放在哪了。”駕駛人連頭也不敢抬得回答道。
當民警再向駕駛人詢問身份証號時,駕駛人卻支支吾吾說不記得了,“出生年月是多少”,民警問道。“1983年”,除了年份,駕駛人連自己的出生月份都不記得了。
駕駛人終於在車內找到了駕駛証,哆哆嗦嗦地將駕駛証遞給了民警,“不用緊張,我們只是例行檢查。”民警接過駕駛証一看,發現了問題。
“你到底叫什麼?哪一年出生的?這是你的駕駛証麼?”民警看到駕駛証上赫然寫著駕駛人名叫池紀某,1984年出生,與駕駛人說的完全不同。
知道自己的謊話站不住腳了,駕駛人才向民警說了實話:“我叫侯鵬鵬,我現在沒有駕駛証,正在駕校學了。”
民警看著手中池紀某的駕駛証,又跟車內其他的乘客核對了一遍,確無此人,“侯鵬鵬手中的駕駛証又是從哪來的呢?”民警心中疑惑了。
“這個車是跟朋友借的,駕駛証就在車上放的,我看見你們檢查,就拿出來用了,以為晚上你們會看不清楚呢。”侯鵬鵬解釋說。
民警隨后將侯鵬鵬帶回崗亭,對他的身份做進一步核查。新的問題又出現了,民警通過網上比對時發現,手中駕駛証上池紀某的照片與網上登記的並不相符。
“這個駕駛証是池紀某的駕駛証,但是照片不是池紀某本人,通俗的說這個照片是被偷梁換柱了,這種情況就是涉嫌變造機動車駕駛証。”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中隊長陳瑜說道。
如此一來,侯鵬鵬不僅無証駕駛,還涉嫌使用變造機動車駕駛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將對侯鵬鵬無証駕駛罰款2000元,並處拘留15天﹔涉嫌使用變造機動車駕駛証,罰款5000元,15天拘留,兩項合並共處7000元罰款,行政拘留20天的處罰。

鏡頭四:
竟讓兒子無証駕駛
“砰”的一聲,駕駛人用力將車門關上,開始不停地撥打電話,絲毫不理會民警的勸說。
7月31日下午,高速交警三支隊八大隊民警在澤州收費站口,對一輛晉LBL***的紅色福特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座上是一名看起來年紀不大的小男孩。
在民警要求男孩出示身份証、駕駛証時,坐在副駕駛座的男兒的母親突然急了,急匆匆下車繞到駕駛座前,拉開車門,讓兒子下車坐到后排座椅,自己卻鑽進了駕駛座裡。
當民警再次向男孩詢問是否有駕駛証、多大年紀時,男孩的母親卻不准民警向男孩提問,說是自己的手被門夾傷了,不能開車,要去醫院檢查,隻能讓兒子開車,之后無論民警問什麼,男孩的母親都是態度惡劣地重復著一句話:“我的手腫了,不能開車。”
“您好,我們只是例行檢查,請您配合一下,如果您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幫您解決,要不先去崗亭涼快一下,緩解一下情緒,我們再聊聊?”高速交警三支隊副支隊長陳雁林耐心勸導著。
“砰!”還沒等陳雁林說完話,男孩的母親用力關上了車門,並上了鎖,還順手搖起了車窗,身子扭向一旁,不停地撥打著手中的電話,再不理會車外的民警。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在民警隔窗耐心地勸導后,男孩的母親終於將門打開下了車,她告訴民警,男孩今年18歲,正在考取駕駛証。
“無論是什麼情況,都不可以讓孩子無証駕駛啊,他還在學習駕車,這樣開車上路而且還要上高速,多危險啊,一旦出了事故,作為家長的您后悔都來不及了。如果您不方便開車,可以找有駕駛証的朋友或是代駕送您去醫院……”在民警苦心勸說下,男孩的母親才稍稍平復了暴躁的情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男孩無証駕駛的行為做出罰款2000元,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考慮到安全,民警開車將男孩及母親送至醫院就診。

本刊記者 付藝偉/文 王文靜/圖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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