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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肇事找人頂包 合伙包庇深陷囹圄

時間: 2014年07月23日19:39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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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8日晚,張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挂牽引車在208國道沁縣漳源金山加油站附近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張某當即與車上乘坐的車主田某商議對策。因張某駕駛証是B2,不能駕駛牽引車,車主擔心保險公司不賠償,二人商定找同村朋友劉某來頂替,並許諾給劉某好處,劉某答應並連夜趕到現場。三人再次商議后,向沁縣交警隊報案,稱劉某是駕駛員,張某、田某是車上乘員,並做了“証明”。此案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沁縣法院對劉某作出了緩刑判決,保險公司也支付了賠償金。
判后,交警部門依法吊銷了劉某的駕駛証。劉某沒有了駕駛証,不能再駕駛車輛,失去生活來源,覺得自己吃了虧,便找田、張二人追加頂罪費用和以后重新考駕証費用。三人沒有談攏,劉某一氣之下到沁縣公安局報案,講明事情真相。因三人行為妨礙了司法機關辦案,情節惡劣,造成了嚴重后果,日前,沁縣檢察院分別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依法對張某、田某、劉某批准逮捕。

李建平 史志宏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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