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男子被控殺人坐牢10年、真凶寫紙條傳到看守所”報道
本報訊 (記者 郭建軍)近日,有媒體發文“男子被控殺人坐牢10年、真凶寫紙條傳到看守所”,報道稱:2004年,翼城縣西上衛村農民李長有被指控殺了12歲的妻弟。臨汾中院先后四次作出判決,二次判死刑、二次判死緩。省高級人民法院三次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在看守所的李長有收到了一張紙條:隻要你一個人將殺人的事承擔下來,我倆每人各給你10萬元。
7月22日,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中心向記者表示,該院第一時間已在其官方網站、官方微博作了答復,內容如下:此問題在媒體披露之前,已經引起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相關部門的注意。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