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原本簡單的借款糾紛,卻一波三折,引出三起案件,牽扯出多個當事人。最終,在法官的努力下,這三起連環糾紛最終以兩案撤訴、一案撤回保全申請審結。
2012年7月,趙因經營所需向鄧借款5萬余元。到期后,趙未能歸還,鄧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法院對趙妻子張名下的車輛予以扣押。此時,張的父親提出異議,認為該車已過戶到其名下,現車主已非張,要求解除保全措施。立案庭協調時,雙方發生沖突。此后,鄧將趙與張起訴到法院,要求趙與張共同歸還借款。同時,鄧又向趙、張及張的父親提起訴訟,要求解除被告張與其父親之間的買賣車輛協議。
接到案件后,合議庭對兩起案件進行了詳細了解。辦案人員考慮到三案相互交織牽連,當事人之間矛盾大、積怨深的實際情況。此時,唯有趙夫婦將欠款歸還鄧,所有糾紛才可一並化解。但事情並非如此簡單,承辦法官發現被告趙因其他原因,欠款數額超百萬元,且下落不明。張則認為,她已與趙離婚,拒絕承擔還款義務。
被告趙父親的出現,最終使案情出現了轉機。審理中,趙父親主動拿著3萬元來法院化解此事,承辦法官立即電話通知原告鄧進行調解,雙方就剩余欠款如何歸還產生分歧。辦案人員一邊仔細揣摩當事人心理,一邊巧妙調整工作思路,利用休息時間反復勸導和感化,同時,邀請鄧的代理律師和張的代理律師協助調解,終於使當事人的糾紛得到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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