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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車禍騙保監控鎖定証據

時間: 2014年07月09日17:52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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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月5日從湖北麻城市公安局了解到,該局交警大隊再次發現制造車禍現場騙保事件。當地一男子霍某買來二手車后,投保高額全保款,然后故意撞擊車輛以制造車禍現場,向保險公司索賠。
7月1日凌晨1時許,該局接到群眾報警稱,該市順河集鎮道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鄂JIB8**的小車撞到了一座橋邊的石頭上,車輛損壞嚴重。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該車車頭保險杠已嚴重受損變形,車前擋風玻璃被撞裂,車前排的雙安全氣囊全部彈開,明顯是受到了強烈的撞擊。
據車主敘述,其名霍某,在事故中並沒有受傷。當晚,其開車從順河鎮返回城區,在車行駛至順河鎮一橋頭時,被對面行駛的車輛大燈晃了眼睛,在避讓的過程中,撞上了橋邊的石頭上。
在現場勘查中,民警發現該起事故現場疑點重重。首先,從車頭的損害程度和安全氣囊已打開的情況來看,撞擊力應該很大,但石頭上的痕跡卻不明顯。其次,事故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剎車痕跡。另外,當事人的陳述十分輕鬆,顯然不像發生了大的事故。警方立即將現場固定,通知霍某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並調取了事發時該路段的視頻監控視頻,發現途徑事故現場前該車車頭已經損毀。在大量事實面前,霍某不得不承認了事情經過。
據霍某交代,其所駕駛的車是他在黃岡市黃州區二手市場花4萬元購得的,隨即投保高額全保款項,然后人為故意撞擊車輛,再尋找偏僻地點“制造”交通事故現場並報警。最后,他持由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証明,到投保公司索取高額賠償款項。
據了解,今年以來,麻城交警部門已預防同類案件3起。該局交警大隊提醒:為獲保險賠償而制造事故現場,是為詐騙行為作准備,可被追究相應責任。車主向保險公司騙保,如被定為詐騙罪,可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劉黨生 洪燁 劉領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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