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兩次獲刑不悔改 再次扒竊三進宮

時間: 2014年07月07日17:50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法制新聞
分享到: 評論:

    

因在列車上扒竊旅客財物,近日,太原鐵路運輸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今年1月8日22時50分許,被告人袁某從蘭考站乘坐連雲港開往太原的1553次旅客列車伺機盜竊。1月9日零時20分許,袁某在16車廂中部趁被害人徐某睡覺之際,將徐某身邊的手提包盜走,內有441.9元及電話本、化妝品等物,后被民警抓獲。現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並發還失主。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袁某扒竊旅客財物的行為構成犯罪,其曾因犯盜竊罪先后被兩次判刑,實施此次行為距刑罰執行完畢不足五年,構成累犯。綜合其具有犯罪前科、當庭自願認罪的情節,對被告人作出如上判決。

通訊員 閆冬 馮璐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