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做足准備庭中高效審理
本報訊(記者 潘帥 通訊員 孟靜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審調查評比”督導組組長趙劍一行在省高院相關負責人的陪同下,就我省三級法院刑事庭審質量進行現場觀摩,並與相關人員座談。
督導組先后對省高院刑三庭審理的高某等17名被告人故意傷害案,大同市中院刑一庭審理的被告人周某故意傷害案,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審理的柴某詐騙案進行了庭審觀摩。上述三個案件,各具特色。省高院審理的高某等17名被告人故意傷害案曾因事實不清、証據不足而發回重審,系社會影響極大的重特大案件,各方對立情緒嚴重,省高院刑三庭三位法官在庭前多方核實証據,多次會見各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屬、辯護律師,為庭審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基礎。庭審時,審判長、審判員掌控有方,引導得法,在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權利的基礎上,消釋各方的不當言論及行為,有效促進庭審程序順利展開,僅用7小時即高效優質完成庭審。大同市中院審理的周某故意傷害案,本是一起再普通不過的刑事案件,但硬是被中院刑一庭庭長張昕審成了精品案,在兩個半小時內,法官既嚴守中立立場,又適時介入調查,案件事實漸次展開,一個個清晰的細節躍然重現,隨著法槌清脆的落下,“以庭審為中心”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就連見廣識多的趙劍組長也禁不住直言“非常完美”。而迎澤區法院審理的柴某詐騙案,案件雖小,但卻復雜。案件隻涉及“一人一事”,卻包含非法証據排除、偵查人員出庭作証、量刑程序等。在庭審過程中,迎澤法院的三位法官配合默契,嚴格按照新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精確操作每一個程序、每一個環節,當庭作出決定排除非法証據,當庭查清關於定罪量刑的所有問題,並當庭宣判。
在督導活動結束后的總結會上,最高法院督導組對我省三級法院規范嚴謹的庭審程序、法官高超的庭審駕馭能力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本次調查觀摩活動非常圓滿。同時,四級法院法官還就下一步如何提升刑事庭審質量交流看法和意見,為有效落實“以庭審為中心”的目標提出經驗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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