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法院加大巡回審判力度踐行司法為民理念
“現在開庭!”近日,伴隨著法槌清脆的響聲和法官洪亮的聲音,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庭審開始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庭審並未安排在庄嚴的法庭,而是安排在襄汾縣汾城鎮南中黃村的村委大院裡。
上世紀七十年代,劉大媽經人介紹與吳大爺結婚,婚后兩人起早貪黑,辛勤勞作,將兒子撫養成人。近兩年,老兩口卻因瑣事經常爭吵,甚至拳腳相加,導致分居。今年4月底,飽受煎熬的劉大媽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郭俊勇多次到家中調解,希望他們互相體諒、包容,但劉大媽仍堅決要求離婚。考慮到正是麥收之際,且當事人雙方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經不起幾十公裡路程的顛簸,法官們決定把法庭移至村委大院開庭審理。
開庭當日,法官們早早來到村委,把橫幅緊緊固定在牆上,將國徽端正地懸挂在會議室大門上,在桌子上擺上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等標識牌……一個簡單而不失庄嚴的臨時法庭就搭成了。村民們聽聞法官來村裡開庭,放下手裡的活計趕到村委大院,將法庭現場團團圍住。
當天9時整,郭俊勇法官敲響法槌,庭審開始。法庭調查、舉証質証、法庭辯論……不到兩個小時,這起離婚糾紛案件庭審就結束了。庭審結束后,法官們又分頭勸導兩位老人多享天倫之樂,給對方一個機會,給兒孫們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經過法官一番坦誠交流和勸解,吳大爺認識到自己的缺點,劉大媽也逐漸心平氣和,表示將認真考慮,盡快給法官一個答復。
今年以來,襄汾縣法院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巡回審判力度,將法庭搬到田間地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零距離服務百姓,受到了當事人和群眾的好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本報記者 劉雅靜 通訊員 賈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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