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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之年鬧離婚法官調解終復合

時間: 2014年07月07日02:08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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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手走過大半生,雙方更應互相體諒,而不是糾結於生活瑣事
    一起離婚案,比較特殊的是原被告是一對攜手走過大半生的耄耋老人。
    原告是81歲的王,被告是88歲的李。二人自小相識,可謂青梅竹馬。李22歲時,兩人結婚。婚后,雙方育有兩兒一女。年輕時,物質條件不好,兩人一起養育兒女,吃了不少苦。現在,二人都已退休,子女們生活也很美滿,本該是老兩口安享晚年的時候,卻突發家庭變故。
    去年12月,老太王一紙訴狀將老伴告上法庭,稱兩人婚后經常吵鬧,老伴不關心自己,要求與李離婚。經法庭多方調解無果,最后二人協議離婚。
    離婚后,王跟著女兒居住,李則獨自住在老房子裡。法官得知情況后,覺得二人年歲已高,共同生活更有利於兩人的身心健康,於是主動找到二人談心,並通過其子女多次給二人做工作。最終,二人同意復婚。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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