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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借車上路肇事 家人車主連帶賠償

時間: 2014年07月07日02:08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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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其實是對自己和家人負責
    和多數男孩一樣,寶寶從小就喜歡車,大大小小的車模,伴隨著寶寶的成長。寶寶最盼望的事,就是快快長大,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車,然后開車在馬路上兜風。
    事情發生在去年2月初的一天。寶寶纏著爸爸給自己找輛車練手。當時,寶寶隻有17歲,還沒有到可以學駕駛証的年齡,自然也沒有駕照。父親拗不過,幫寶寶從親戚張那裡借了一輛車。當天晚上,寶寶駕車沿307國道由北向南行至太原市晉源區高家堡村路段時,撞傷了騎電動車的女子孟。事發后,孟因多處骨折住院治療,花去醫療費9萬多元。寶寶的父親支付了其中的7.5萬元,孟自己墊付了兩萬余元。經交警部門認定,寶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鑒定,孟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因為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孟一紙訴狀,將寶寶告上法庭。法院認為,事發時寶寶已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車輛所有人張將車交給未成年人無証駕駛,存在一定過錯,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另外,由於肇事車輛上有交強險,保險公司應在限額范圍內賠償,超出部分由寶寶的父親和親戚張連帶賠償。
    最終,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賠償孟十萬余元,寶寶的父親和親戚張連帶賠償1.7萬余元。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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