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學院學生因詐騙罪獲刑
本報訊(記者 趙曉燕)在校學生張某謊稱是某地方電視台局長的兒子,能幫受害人陝某購車、辦工作,從而騙取陝某7萬元。近日,張某因犯詐騙罪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現年24歲的張某是某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學生。2012年9月至12月間,張某謊稱自己是某地方電視台局長的兒子,以給受害人陝某購買電視台的車輛、辦工作以及購買手機為由,先后在朔州、太原等地,騙取陝某7萬元。作案后,張某將贓款全部揮霍。
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張某能自願認罪,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可從輕處罰﹔張某的親屬能主動退賠受害人的經濟損失,並獲得受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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