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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罵服農藥起訴罵人者 法院:無証據支持判決駁回

時間: 2014年06月12日16:55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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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二十出頭的小麗,因在其父與鄰居的一場爭吵中參與吵架,被鄰居罵后,覺得被罵得難聽,回家后越想越氣,便服了農藥。雖然農藥沒有咽下去,到喉嚨時便吐了出來,但仍造成了傷害。為獲賠償,小麗的父親賈某代理小麗將鄰居楊某夫妻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共計40000多元。日前,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太師屯法庭受理了此案,最后判決駁回了小麗的訴訟請求。
在庭審中,楊某夫妻辯稱,原告服農藥與二人無關,二人與小麗及賈某的確有爭吵的事實,但在爭吵過程中,小麗使用鐮刀將楊某夫妻砸傷,派出所出警后,小麗在派出所也承認了砸傷二人的事實,后經派出所調解,小麗還賠償了二人1000元損失。小麗從派出所回家后,賈某責怪其承認使用鐮刀砸傷人,小麗一氣之下才服的農藥,故小麗服農藥與楊某夫婦無關。
分 析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証據,而本案中,原告方未提供充足有效的証據証明小麗喝農藥與楊某夫妻有因果關系,故最后判決駁回了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據中國法院網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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