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曝出的教師性騷擾學生的案件,再度引發人們對未成年人安全保護的擔憂。
近幾年來,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時有發生,一再挑戰社會公序良俗。究竟是哪些原因,導致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屢禁不止?
父母監護不到位,指望他人更困難
今年5月,山東德州趙某因強奸13名幼女被執行死刑﹔甘肅省隴西縣碧岩鎮一小學教師劉某因猥褻、強奸8名女學生,於2013年5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近年來,我國司法機關確立了從重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則,相當一批犯罪分子被重辦。盡管如此,仍有魔爪不時伸向稚嫩的“花朵”。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家庭是兒童保護的頭道防線。”北京市華聯律師事務所呼和浩特分所主任赫志說,現實生活中,確實不少家長或因工作繁忙,或因長期在外地打工,在孩子的監護上陷入有心無力的尷尬境地,這是校園性侵案在偏遠農村多發、受害者多為留守兒童的重要原因之一。
“必須加快戶籍和教育制度改革,讓農民工子女能在父母工作地入學。”呼和浩特市第十九中校長李生貴說,同時也要加大宣傳力度,喚醒家長作為第一監護人的意識,使年輕的父母不但要關注孩子的學習、飢飽冷暖,還要關注孩子的情緒、言行等日常變化,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
兒童性教育不夠,自我防護能力弱
當前,我國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水平較低,導致兒童普遍缺乏辨別性侵害的能力與自我防護意識。
一些小學校長坦言,性教育在我國剛起步,講授內容以生理衛生知識為主,不系統不規范,尤其是缺乏對性侵害辨別、防護意識與能力的培養。農村學校連粗淺的性教育也是空白。
海南師范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段會冬說,受我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多數家長不好意思甚至忌諱跟子女談涉及性的話題。此外,從學校到家庭,教育多以提高學習成績為主,忽視兒童身心全面發展。
“正是瞅准了這種懵懂無知,不法分子才敢下黑手。這些孩子被侵害或受誘惑,往往因為害羞、懼怕,不敢告訴身邊的人,由此被犯罪分子長期要挾與侵害”,段會冬說:“家長和學校最好以日常的言傳身教,將有關知識交給孩子,幫助他們提高辨別能力,樹立防護意識。”
教師隊伍受侵蝕,校園安全漏洞多
甘肅隴西縣小學教師劉某從2011年9月開始作案,侵害的女生最小的10歲,最大的隻有13歲。一名11歲的受害女生回憶說,從她上四年級開始,每次考試結束后劉某讓學生一個個去辦公室領卷子,她們就知道“老師就要干那個了”。直到2012年6月,有家長發現孩子精神恍惚,劉某的真實面目才被揭開。
廣東韶關曲江區一小學體育教師潘某,從2012年9月起開始猥褻女學生,一直到2013年5月才有家長察覺,此時已有20名學生受侵害……
近年發生的校園性侵案件,普遍存在受害學生多、侵害持續時間長的特點。赫志說,一些案發地公安、教育等部門長時間毫無察覺,每次案情浮出水面才被動介入,反映出一些基層治安保護的缺失。不管事后對犯罪人懲處多重,其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難以彌補,如何防患於未然,亟待引起關注。
“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社會道德下滑較快,學校和教師隊伍也日益受到侵蝕,導致安全管理漏洞較多,於是不法分子將黑手伸向了孩子。”
李生貴舉例說,部分學校對教師資格、作風品行等把關不嚴,在農村地區此類問題尤為突出,埋下不少隱患。另外,犯罪分子利用或制造與孩子獨處的機會作案,隱蔽性較強。
李生貴等人說,教育部門應根據留守兒童規模大、性侵案件頻發的特點,修訂教師行為准則,增強其約束力。“英國等國家規定教育人員不得與異性兒童單獨相處,否則吊銷其執照或給予更嚴厲的懲罰,這對我國有借鑒意義。”
專家建議,在嚴把教師從業資格的同時,中小學教職員工選拔、考評過程中,應加入不良品行記錄一票否決、社會評價調查等內容,以淨化教師隊伍。
與此同時,公安等部門應有所作為,建立常態防控機制。此外,還可以發揮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的作用。“各個環節都行動起來,編織全方位的社會防護網,讓孩子們遠離侵害。”段會冬說。
周慧敏 任會斌 趙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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