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沁源縣法院院長張有權帶領法官來到沁河鎮城西村,公開宣判一起因房屋拆遷而引發的離婚案件,並規勸兩位六旬老人互相包容,攜手走完余生。
魏某與韓某於1994年5月登記結婚,韓某系再婚,與前夫生有一子,婚后與魏某共同收養一子。二十年來,夫妻共同經營家庭、撫養孩子,大兒子已成家立業,二兒子正在讀中學。2012年,雙方共同修建的房屋因舊城改造被拆遷,一家人高高興興搬進了新樓房。但在搬到新房后,兩人在拆遷款的分配問題上發生矛盾。魏某一氣之下,將韓某訴至法院,要求與其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主審法官在接手該案后,考慮到雙方均已是60歲以上的老人,且原告患病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法院一旦判決離婚,將面臨老無所養的困境。且夫妻雙方感情並未破裂。為此,主審法官經慎重考慮,判決雙方不准離婚。
張都鎖 孫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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