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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能辦大額度信用卡與貸款

時間: 2014年06月11日08:43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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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因詐騙一審獲刑二年十個月
  本報訊(記者 郝麗娟 通訊員 姜?)在微信上發布能為他人辦理大額信用卡、辦理貸款的虛假信息,被告人趙某通過微信與被害人取得聯系,謊稱自己叫“高世奎”或“高世魁”,認識民生銀行及華夏銀行行長,可以辦理大額度信用卡或企業貸款,先后騙取5位被害人錢款79100元。此案經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公訴后,迎澤區法院進行了審理。日前,被告人趙某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2013年5月至6月,在太原市王村南街漳澤商務酒店7031房間、塢城北街二建小區9號樓1單元402室和后鐵匠巷中國移動營業廳,趙某分三次騙取被害人武某65000元﹔2013年5月,在太原市王村南街漳澤商務酒店,騙取被害人王某1800元﹔2013年6月,通過轉賬方式騙取被害人薛某6300元﹔2013年6月,在太原市平陽路雲水國際大酒店,騙取被害人康某1500元﹔2013年6月,通過轉賬方式騙取被害人張某45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能為他人辦理大額信用卡、辦理貸款的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被告人的行為侵犯了他人財產權,構成詐騙罪。法庭上,被告人趙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家屬向5位被害人退賠了全部涉案錢款,被害人對被告人予以諒解,對於被告人可酌情從輕處罰。但被告人趙某有前科劣跡,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趙某通過網絡發布虛假信息詐騙他人錢款,酌情從重處罰。據此,法院對被告人趙某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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