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體 山西門戶

感情破裂女子為非婚生子索要撫養費

時間: 2014年06月09日03:41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

山西新聞網>>新聞頻道>>法制新聞
分享到: 評論:

一起上訴案件,上訴人是男子王,被上訴人是女子郭。2010年5月,兩人經朋友介紹相識並建立戀愛關系,同年10月開始同居。2011年9月,孩子出生。但直到現在,兩人都沒有給孩子上戶。
    去年5月,兩人因矛盾分居,孩子一直由郭撫養。郭將王告上法庭,要求王支付撫養費。郭稱,從2012年10月開始,王就再沒有支付過孩子的撫養費。2013年5月以后,再沒有看過孩子。王則稱,2013年5月以前,自己的工資本一直在郭那裡。2013年5月,雙方鬧矛盾后才要回了工資本。對於王的說法,郭沒有否認。
    在與郭同居前,王曾有過一次婚姻,和前妻共同生育過一個女兒。離婚后,王每月支付給女兒1000元撫養費。郭覺得,王也應該每個月支付給自己的孩子1000元撫養費。
    一審法院判決,郭與王的非婚生子由郭撫養,王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撫養費按年支付,直至孩子成人為止。同時,王應協助郭給孩子辦理出生証和上戶手續。王有探望孩子的權利,探望方式、時間由雙方具體協議。王提起上訴,認為每月支付的撫養費過高。
    二審法院根據王的工資收入,認為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000元並無不當,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編:管理員)

相關鏈接

推薦閱讀

專題
視覺志 / 微信公眾號:Asxsjz

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本網攝影師重走汶川救災路 十年前隨部隊入川救援

視頻 / 微信公眾號:shitingbu
微解讀

網站聲明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三晉都市報、良友周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百姓生活資訊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山西新聞網版權咨詢電話: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發現錯誤,請發貼至論壇告知。感謝您的關注!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