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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死獲刑

時間: 2014年05月30日13:56  來源: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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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目睽睽之下“尸體”復活了,去年8月3日,武漢市江漢區這起鬧市“詐尸”案有了新進展:此案首犯獲刑1年。近日,江漢區檢察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提起公訴,法院作出如上判決。(5月24日《武漢晨報》)
  去年8月3日,在武漢上演的一場商販“詐死”抹黑城管的鬧劇,終於以商販獲刑入獄謝幕。在城管社會形象不佳的當下,法院的公正判決,似乎給當地城管出了一口氣。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商販“詐死”事出有因,如果此前城管與攤販和諧共處、相安無事,想必商販斷然不會採用這種極端方式去抹黑城管的。
  可見,商販“詐死”獲刑,非但不是城管的“勝利”,反而城管應該“面壁思過”,深刻反思管理體制存在的弊端。首先,應清理整頓執法隊伍,實現執法規范化、程序化,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公開處罰標准,嚴格規范自由裁量行為,杜絕執法畸輕或畸重﹔其次,要切實做到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在日常執法中,倡導教育為主,盡可能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后,應建立對城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尤其狠抓問責制,以此促進城管執法理念的真正轉變。

文/汪昌蓮圖/朱慧卿

(責編: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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