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曉燕)女子趙某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進一批計生用藥后,在自己的計生用品店進行售賣。近日,趙某因犯銷售假藥罪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一審判決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現年28歲的趙某在太原市萬柏林區開了一家計生用品店,去年3月至4月間,趙某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進司米安20盒、毓停5盒、萬艾可4盒,然后將所購買的藥品在其計生用品店進行銷售。同年5月9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協同太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執法時,在趙某的店內當場將上述藥品查獲。經鑒定,查扣的藥品均為假藥。
法院認為,趙某違反法律規定,銷售假藥,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萬柏林區檢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歸案后,趙某自願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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