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自從上個月開始,王女士家所在小區陸續有不少車胎被扎壞。可當車主找到小區物業討說法時,對方稱這得報警,向他們反映情況沒用。請問,車胎被扎應該找誰討要說法?
答: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由此可見物業管理費並不包括停車費,一般業主應當和物業就車位使用、車輛保管等權利義務事宜另行簽訂合同。
在簽訂車位租賃合同或相關合同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應當盡到對車輛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否則應當承擔過失責任﹔在未簽訂相關合同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
據《勞動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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