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氧一瓶,漫步森林2小時”,在霧霾頻頻來襲的都市,這樣的廣告你動心了嗎?近日,娃哈哈集團推出了“富氧弱鹼性飲用水”,宣稱“氧氣可以喝”。
氧氣真的可以喝嗎?類似的功能水、鹼性水等有科學依據嗎?企業“吆喝”有沒有規矩可依?
“即使比普通水氧氣多一點,也多不到哪裡去”
娃哈哈官網聲稱,經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實驗室檢測,產品中的溶解氧含量為普通飲用水的6-10倍,可有效補充人體所需氧氣,一瓶暢飲,漫步森林兩小時,並表示“科學界的傳奇發現:氧氣可以喝”。在“富氧水”的配料表中,除水之外,還標注了溶解氧含量≦150mg/L。
氧氣可以喝嗎?美國普度大學博士、食品專家雲無心解釋,氧氣在水中的溶解度取決於氧氣的分壓,通過向水中鼓入氧氣,然后加壓封裝,的確可以使水中的溶氧大大增加,但當打開瓶蓋與空氣相通后,超過該溫度下溶解度的氧氣就會釋放出來,再把水倒到杯子裡、喝到嘴裡、進到肚子,留在水中的氧氣也就所剩無幾了。“即使比普通水多一點,也多不到哪裡去。”
事實上,國外也曾出現過富氧水。雲無心介紹,1999年美國市場上出現過一款名為“維生素O”的富氧水產品,宣稱喝該產品就能補充氧氣,治療癌症、心臟病、肺病等多種疾病。但當年3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對經銷該產品的兩家公司提出訴訟,2000年5月宣布這兩家公司停止各種虛假宣傳,支付37.5萬美元罰款。
此次娃哈哈涉及虛假宣傳嗎?上海一位工商系統廣告監管人員介紹,“這一產品如何定性,需要廣告主給出真實的檢測報告,如果有宣稱效果,還要提供更多証明。”
“富氧”“弱鹼性”等都沒依據,賣得好隻因營銷成功
冰川水、礦物質水、天然弱鹼性水……不知從何時開始,喝水也開始有了各種概念,消費者面對超市的整排貨架可能疑惑:到底這是不是商家的噱頭?
其實早在2013年10月衛計委發布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就明確規定,涉水產品標簽和說明書中不得標注“酸性水”“鹼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內容。
然而,記者在京東商城搜索“鹼性水”,出來了138個商品結果。雖然很多都沒有直接在瓶子上印刷“鹼性水”三個字,但都在網頁標題和介紹中打出了“弱鹼性”的旗號。
雲無心說,不管是“富氧”還是“弱鹼性”,都沒有科學依據,而且被科學界反復辟謠,賣得好只是因為營銷炒作成功。河北省邯鄲市衛生監督所官方微博也發布消息稱,“蘇打水改善體質沒依據,喝蘇打水改變酸鹼體質不科學,富氧水補氧效果不明確。”
早在2011年,知名科普組織科學鬆鼠會就已經辟謠,所謂酸性體質易得癌症、多喝鹼性水或多吃鹼性食物有助平衡pH值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記者了解到,目前涉及飲用水的國家標准可謂不少,飲用水國標就有生活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瓶(桶)裝飲用水、瓶(桶)裝飲用純淨水等四個﹔地標更是“山頭林立”,僅廣東就有天然淨水、天然山泉水兩個標准。
企業“吆喝”有沒有規矩?
復旦大學廣告系主任程士安說,飲用水等快消品並非消費者深入研究才會下單購買的產品,所以更容易被商家廣告所吸引。用看似比較專業的術語,抓住消費者難以看懂的弱點,為自己的產品貼上有噱頭的標簽,這正是商家的“聰明之處”。
本是讓消費者了解品牌的廣告,怎成誤導消費者的“吆喝”?記者查閱相關制度發現,根據我國現行的廣告審查制度,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等商品的廣告前,必須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但一般的食品廣告沒有任何行政審查的程序,和其他一般廣告一樣。企業自己設計制作內容,交由媒體發布。但制作方和發布方都有自律審查的義務,這屬於“事后監管”。
中國人民大學廣告學院一位專家認為,雖然國外對於廣告的監管也大多採用事后追懲的方法,但歐美國家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是對違規者的嚴懲,企業不僅可能傾家蕩產,還要記入“黑名單”,“用誠信監管讓企業不越雷池。”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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